【聚焦今冬明春能源保供】杨富春:市场手段为主 应急机制兜底 监管手段强化
来源: 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 2021-11-24 10:56
市场手段为主 应急机制兜底 监管手段强化
——专访中国华电集团市场营销部主任杨富春
本报记者 刘泊静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就《通知》的亮点和重要意义,记者专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杨富春。他认为,在能源保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应急调度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手段,保障今冬明春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标志着能源保供体系进入了市场手段为主、应急机制兜底、监管手段强化的新阶段。
记者:您如何看待电力市场对于能源保供的作用?
杨富春:电改中发9号文明确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方向,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正在深入推进。过去几年,因为电力供应相对富余,容易把电改红利简单理解为降电价和向用户侧让利,主要在发电侧推进竞价,而用户侧参与市场不够,电力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真正意义和源网荷储联动共同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效果还未充分展现。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复苏、社会用电激增、国际煤气油资源紧张,造成国内电煤供应紧张,煤价一度高涨,发电企业严重亏损。电力市场还能不能发挥作用,一度成为疑问。其实,真正完善的市场,与电力供应宽松和短缺并无必然联系,反而要强化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反映资源状况,由市场进行自我调节。今年面对煤炭、天然气和电力供应紧张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特别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记者:《通知》对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等提出要求,并将加强监管。您认为发电企业应如何有效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用好市场机制,统筹电力保供和企业发展?
杨富春:把创建世界一流作为目标的电力能源企业集团应充分重视和拥抱电力市场化,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离不开“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
《通知》提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的具体要求,对发电企业具有良好的正面引导作用,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对促进发电企业在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当然要发挥好电力市场作用,也需要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电力市场建设、源网荷储电力系统统一规划和电力能源监管体系,都要有国家顶层设计,并充分协同推进。
《通知》专门强调积极推进跨省跨区送电协议的签订,送电价格可参照受端地区市场交易价格浮动幅度调整,这一提法非常及时。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印发后,各地均上调了燃煤上网电价的浮动比例,对于跨省跨区交易的价格调整,目前山东出台了文件,明确银东直流通道燃煤配套电源参与山东省内电力市场的交易价格(落地电价)在山东省“基准价+上下浮动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通知》明确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可参照受端地区价格浮动调整,体现了送端电源参与受端地区竞争的公平性,并可利用市场机制发挥输电通道的作用。由于我国能源向三北地区(西北华北东北煤炭风光发电资源)及大西南(云贵川藏水电光伏发电资源)集中分布、电力用户市场集中在东南沿海,跨省区送电成为必然,建议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两端政府、发电企业、电网机构和电力客户能充分认识跨区送电交易价格机制的意义,发挥市场在优化区域间资源配置的作用,配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
《通知》提出推动辅助服务成本向用户侧疏导要求,并指导电网和交易机构在2022年市场化交易电价中单列辅助服务费用。截至目前,发电侧或者通过提供辅助服务按照“两个细则”接受考核、获得补偿,或者在发电侧内部通过辅助服务市场进行调节,而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相关系统主体均是受益者,建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通过奖惩机制激励电力用户参与市场。用户侧接受电力系统成本疏导是电力市场走向成熟的必要一步。
记者: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是《通知》的两方面主要内容。就如何用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您认为《通知》反映了怎样的思路?
杨富春:国家能源局日前在对《通知》进行解读时提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目的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不仅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举措,也是广大市场主体的根本期望。《通知》中“三作用”分别从三个不同交易层级提出了工作要求,即中长期保供应稳定、辅助服务保安全运行、应急调度保突发处置。与此同时,《通知》也提出了“三加强”,一是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二是加强并网燃煤自备电厂监管,三是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目标就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在能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不跑偏。市场和监管两只手对于任何商品市场不能互相代替。尤其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来看,政府监管有力保障了能源安全,降低了经济运行风险,避免了能源供需失调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潜在冲击影响,同时也让市场更健康更稳健发展。
《通知》描述了如何正确对待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有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是中国特色和创新创造,说到底就是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和监管手段都要用足,都要用好。
记者:对于构建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您有何建议?
杨富春:《通知》标题虽然强调其主要目的是“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但实际上已经在探索建立对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和平衡,《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应急调度机制,即电力调度机构可在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实现电力系统安全和平衡的情况下,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应急调度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紧急状态下省间互济支援能力。希望能尽快明确电力调度机构启动应急调度的边界条件和具体标准,考虑安全性和经济性,实现综合成本最低和社会福利最大化。比如在强调控制机组非停和减少出力受阻保障供应的同时,也要千方百计优化调度运行和市场化交易,促进用户侧科学用电用能,适应“双碳”目标和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煤机“大开机、低负荷”不能成为常态,风光电“低密度能源”也要予以调节应对。保电网安全和平衡,需要调整电源结构,增强调节能力,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调峰和储能(新建抽蓄、挖掘大水电调节能力)积极性,除了对高效超净排放可持续运行的煤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外,建议也发挥好燃机的居民用气调节和电网顶峰应急调节作用。
《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建设“大市场”、探索“大容量价格”机制等前瞻性要求,强调应急调度原则上按相应时段的市场交易价格高价估算,体现电力资源稀缺价值,尊重电力发展自身规律、尊重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比如出台火电机组两部制容量电价、探索稀缺电价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实现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有序、有机、有效”衔接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