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组织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来源:
中国电力报
时间:
2021-08-11 11:29
使监管融于行 予安全融于心
——南方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组织培训新《安全生产法》
8月2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在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召开南方区域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宣贯电视电话会议。本次培训专程邀请《安全生产法》修订执笔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曾明荣所长主讲。 培训内容系统性阐述了新《安全生产法》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防范应对新问题新风险、强化违法行为惩处五方面的修正内容,从将《安全生产法》贯彻融入三年行动、辩证处理安全治理“五大”关系、深刻把握安全发展的本质内涵、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秉持安全责任明晰基本原则、树立现代风险管理意识、强化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认识企业安全管理基本路径、关注企业安全管理发展趋势等九方面提出了落实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学懂弄通抓好贯彻落实,南方区域电力行业要结合本次培训,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宣贯工作。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四个安全”基本理念,动真碰硬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地落实。三是防控重大风险、查治重大隐患,在抓紧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下功夫,以大排查、大整治促进安全局面大提升。四是切实抓好当前防风防汛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各类电力突发事件迅速处置。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迎峰度夏关键时期,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上处于紧平衡状态,机组持续处于满发满载状态,各电力企业要以本次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为契机,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抓细抓实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大电网安全。 会议在广州市设主会场,在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五省(区)均设有分会场,区域内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区域)总部、地调及以上统调电厂、地市级输供电企业等600余家单位1300余名领导和代表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会。(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