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企业应加快转型
来源: 时间: 2021-03-08 10:33
化石能源企业应加快转型
——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董秀成
中国电力新闻网 记者 安栋平
近年来,我国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发现和成果,尤其是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对降低进口依赖度以及环境友好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四五”时期,如何有效保障油气资源供给,化石能源公司又面临何种挑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董秀成。
记者:在能源供给方面,石油、天然气因对外依存度较高,对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地缘政治等外部环境风险更为突出和敏感,您认为应如何应对这些风险?
董秀成:从能源安全角度看,我国能源安全的关键是油气安全,油气安全是能源安全的核心,而能源安全关系到经济安全,进而影响国家安全。
目前,我国能源(油气)安全问题依然客观存在,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强能源安全战略与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具体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立足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保持油气生产持续稳定增长。为保证油气稳定供应,应继续立足本国油气资源,主要依靠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增加油气生产,保障国内油气基本供应。东部松辽油区、渤海湾油区稳定油气生产,对于稳定全国油气产量具有重要意义。西部是中国油气工业战略接替地区和提高全国产量希望所在。近海海域及大陆架周边油气勘探开发潜力很大。二是继续努力提高油气利用效率,推动油气节约政策贯彻和实施。我国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油气利用效率仍然比较低,提效潜力仍然巨大。解决油气缺口问题不仅需要增加生产,更要大力提倡节约和抑制不合理消费,利用财政和税收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油气利用效率。三是加快完善和健全国家油气储备体系,完善油气应急保障体系。应加快完善国家油气战略储备体系,尽快建立国家油气商业储备体系,健全国家油气储备运行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框架,包括尽快制订和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国家和企业责任分明。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清晰明确。
记者:成品油市场油品质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安全生产,事关蓝天保卫战成果巩固,您对我国石油企业推进油品质量提升所取得的成就有何观察?
董秀成:我国油品质量升级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93年至2000年,完成车用汽油无铅化,禁止在车用汽油中加入含铅添加剂;第二阶段是从2000年至2017年,主要以降低油品中的硫含量为主线;第三阶段是从2017年至2020年,主要是降低油品中的烯烃、芳香烃等含量。2017年10月起,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已经全部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总体看来,我国油品质量升级时间间隔与发达国家平均间隔相当,甚至在实现汽油无铅化方面,要明显快于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
在市场监管方面,国家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在绿色和环保方面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油品质量标准继续提升,逐步与国际最高标准实施完全接轨。除了油品质量提升和监管之外,还应继续加大偷逃税收、不正当价格竞争、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的分工和责任,避免多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和责任不清的问题,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记者:“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化石能源企业提出了何种挑战,对此您有何建议?
董秀成:2060年,我国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核心是能源体系的去碳化,除了国家政策引导之外,关键要落实到微观层面,即企业层面。
“碳中和”要求我国能源体系必须转型,以实现低碳化、清洁化和多元化的目标,要求能源公司也必须彻底转型,这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每家企业都不可能例外。在此大背景下,化石能源公司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这些公司除了转产低碳产品外,必须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现产业转型,包括加快发展天然气产业,促进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太阳能和风能,积极发展地热能和氢能等,从化石能源供应商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变,这既是经济责任,恐怕也是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是事关企业未来“生死存亡”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抉择。
对于化石能源企业来说,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深刻变革,加快转型过程:一是要加快转变思想观念,确定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发展定位;二是尽快研究和制定企业转型战略,调整业务和产业,尽快推出转型目标和路线图;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补技术短板,加快研发减碳、去碳和负碳技术;四是强化节能,降低减碳成本,增加减碳收益,创新降碳商业模式;五是通过数字化转型,更好地实现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调控科学性和系统性,依靠人工智能进一步提升运行和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