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如皋公司: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如何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
来源: 时间: 2020-11-11 14:18
滕利辉 焦龙飞 陆垣舟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和对企业以进行效能监察为主的监督检查。当前,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做好新常态、新形势下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助力国企改革,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探讨。
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认识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无论在制度、方式上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转变和创新。
当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多种多样,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明确公司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提高个人对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与选人用人监督等,把监督制约贯穿整个管理各个环节;定期组织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员工廉洁理念;推进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执行力度;还有组织领导任前谈话、职工访谈;开展先进典型宣传,以廉洁、勤政、优业为目标开展民主生活会等等。
以上方法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操作性和系统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也紧跟着党和政府的步伐和节奏,开展得如火如荼,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势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与新生的利益冲突纵横交错,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一些老的工作套路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纪检监察人员的主动性不够;三是纪检队伍业务素质不强。因此,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抓好、干好。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一)“牛栏关猫”,国企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制度是根本。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虽然在当前体制改革的潮流中已在不断改进,但是具体到与不同行业的企业发展实际结合上,相当一部分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相对滞后,而且在贯彻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偏差。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二是企业对制度的认识、了解不够深入,造成了工作于实际要求的脱轨;三是有些制度如同虚设,并没有真正切实按照制度来办事,想当然地用少数人的意志代替大多数人的决策,从而使得有些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二)“安于一隅”,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强
执行是关键。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本职工作过程中,按部就班现象普遍,不敢放开手脚实干,总是顾虑重重,工作缺乏主动性,带来工作效果不佳。一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在开展工作前,既怕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又怕监督同事而破坏人际关系。在查找问题和惩处问题时畏手畏脚,尚处于“不告就不问、不报就不查、领导没喊查就不查”的相对被动的工作局面。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发现问题与处理问题过程中,按部就班,只着眼于监督检查、办信办案的工作程序和规定动作,却没有做好相应批评教育工作,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三是国有企业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纪检监察人员就是找麻烦、管闲事、打小报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形成了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大阻碍,也直接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出现执行力度不强现象。
(三)“自身不硬”,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高
人是核心。毛泽东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反腐倡廉工作时引用了俗语“打铁还需自身硬”。足见,任何工作的开展,对执行者自身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限国企缺乏独立、专业的纪检机构,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另一方面,有些纪检人员甚至是兼职,而不是专职、专业人员,他们基本上对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还不够熟悉、业务知识缺乏、业务能力薄弱。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杂、乱、差现象。试问:“自身不硬,又怎么能淬火成钢呢”?
三、新常态下对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深入开展制度补强工作
国有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与时代发展、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制度来规范。这个制度应该是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当前我们要将旧体制下形成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和具体措施对照企业的发展实际进行一次清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开展制度补强工作,形成具有国有企业自身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二)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
主要从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自身建设。在政治素质上,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刚正不阿,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党和企业的忠诚卫士。业务素质方面,要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实操、技巧与方法等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的培训,到上级或同级先进的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跟班学习,或到外地交流经验、开阔眼界,加强他们自身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纪检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打造“组合式”监督新模式
在社会中,有的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是围绕“人”开展,注重对员工的行为和思想进行改造教育;有的企业里是围绕“制度”开展的,通过制度监督加强制度检查制约人的行为;有的企业里是围绕“事”开展的,为特定的一项工作或针对某一项任务开展监督工作。其实,纪检监察工作应该是围绕“人”“制度”和“事”三者的各种组合开展的,以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分析和观察事物,既加强把纪检监察监督元素在业务流程体系之外监督,同时也把纪检监察监督元素在业务流程环节内部进行“现场”监督,从三个维度打造“组合式”监督新模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效果。
(四)注重加强纪检监察标准化体系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能有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可以通过对纪检监察基础工作流程化,包括教育流程制度、业务监督流程制度、预防流程制度、问责流程制度、评价流程制度等,明确每个流程的主体和责任,做法和要求,建立各级纪检监察工作台账与统计报表,让纪检监察工作直观和明确。要克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随意性,不断融入管理概念的需要,不仅要把一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熟的经验固化为标准,还要注重研究到的问题和矛盾,运用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的方法,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体系的适宜度。
(五)探索构建“网格化”监督新模式
受制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定员有限,可以将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各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纳入监督体系,开展相应纪检工作的业务培训,参与日常监督工作,把监督建在支部,织密部门级监督网格,构建企业“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其中表现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最为突出,为快速、高效应对企业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避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与蔓延,有效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对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实行分区分片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和职责,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级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通过纵横交错的网格化监督,将疫情防控工作布置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
(六) 大力推行“云监督”工作新机制
伴随5G时代到来,部分国企纪检部门通过“科技+”赋能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监督精准度、有效性。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疫情防疫信息全覆盖、无盲区,压实信息准确上报责任,企业纪检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当前信息化平台,通过运营商“个人移动轨迹查询”、社交软件实时定位、“钉钉”软件每日健康状况报送,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云监控”企业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同时,通过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等“云监督”平台,组织企业纪检监督人员开展有关知识内容的学习和业务交流研讨,为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纪检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总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具体得当,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为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