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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 重于泰山

来源:《中国电业》 时间:2021-08-09 14:09

安全责任 重于泰山

《中国电业》记者向敏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披露,2020年全国电力行业人身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9年均有所增加,其中电力建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幅较大,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发生事故的企业普遍存在制度执行不认真、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措施不落实、外包管理不严格、现场管控不到位、教育培训走过场、追责问责高举轻放等问题,充分表明部分电力企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尚未树牢。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生命大于天,责任重如山。电力行业该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常怀敬畏之心

  经济社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为代价,这已经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必须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我们必须要从思想认识和观念理念上不断强化“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历史使命。但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意识淡漠依然是电力安全生产最大的薄弱环节。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事故分析报告还显示,2020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35起人身伤亡事故、死亡44人中,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事故为23起、造成32人死亡,分别占比65.7%和72.7%。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源还是安全意识不足,要么完全忽视安全,“无知者无畏”,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要么心存侥幸,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规定,却一厢情愿认为这次不会出问题。例如,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车间走路边走边看手机、在禁烟区吸烟、上夜班时睡觉、安全防护工器具不定期检验等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性违章常常给人身安全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下,倘若高空作业时不系挂安全带,万一失足会不会跌落?倘若带电作业时不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不落实现场监护措施,会不会发生误操作甚至引发触电事故?倘若不开展风险辨识而凭老经验、老办法盲目作业,会不会再次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

  只要进入生产区域、走上工作岗位,就必须心中警钟长鸣,脑中紧绷安全之弦,充分了解生产流程、设备性能、作业环境及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安全风险,并针对性落实管控保障措施。但始终有少数人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异常顽固,总认为事故离自己很遥远、达摩克里斯之剑不会在自己头上落下。殊不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淡薄的意识、错误的思想和不安全的行为必然将自己置于险境,必然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因此,强化安全意识,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义。

  常亮制度之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电力生产不仅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还需要监督严格执行,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首先,要动态完善规章制度。电力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工艺流程的调整、作业环节的变化及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最新要求等,及时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让规章制度成为促进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的“良法”。其次,要加强制度宣贯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发布实施后,电力企业不能只是挂在墙上,还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要结合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知识水平和年龄结构等特点,灵活采用展板图册、动画漫画、公益广告、影视剧等易于接受的方式语言开展宣贯学习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最新要求入脑入心,并外化为每个人的行为标准。最后,要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电力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坚决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其他负责人也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纪,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用狠招,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考核问责力度,彻底整治“三违”沉疴痼疾。

  电力企业培养出一名素质过硬的领导干部或者业务熟练的操作人员极为不易,领导干部或熟练工人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而被处理、甚至被免职撤职看似可惜,但我们一定要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看问题,一定要站在为事故灾难中失去的几十、几百条生命负责的高度看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指出,“如果一次又一次在同样的问题上付出生命和鲜血的代价,那就不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问题了,而是草菅人命了。”这是振聋发聩的警示。电力行业内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警醒起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深入梳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的短板弱项,针对性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常保高压之势

  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如火如荼进行,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陆续开始梳理总结活动情况,有的单位已展示部分成绩单,可谓精彩纷呈、成果丰硕。工作善于总结才有进步,但总结应当全面客观,既要讲成绩、晒亮点,发现并固化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也要查问题、摆不足,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治理措施,坚决将短板补齐,将问题整治到位实现闭环,让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少走“弯路”。

  “安全生产月”活动只有短短的一个月,甚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也只有三年的时间,都是阶段性工作。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等突出特点,特别是当前能源电力行业发展正处在重大转型期,还有很多重大风险隐患需要整治,还有很多体制机制矛盾“硬骨头”要啃,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够坚实牢固,不能期望用一项活动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一蹴而就地实现所有目标,而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战略定力,在系统总结盘点活动得失的基础上,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常、长二字,经常、长期抓下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首位,层层完善压实责任链条,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核心部位开展攻坚,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电力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于彤彤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