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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贤:坚持绿色发展助推能源转型

来源:​《中国电业》 时间:2021-04-20 19:19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打好开局 坚持绿色发展助推能源转型

本刊记者 王睿佳

  2021年是“十四五”第一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进入“十四五”,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家成为今后发展的焦点。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为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带来了思路和建议。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3060’碳目标的重要宣示,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也对我国立法护航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曹仁贤如是说。

加快立法,为能源结构转型保驾护航

  据统计,我国能源领域碳排放占总排放的55%以上,大部分来自于化石能源燃烧。要实现碳中和,化石能源消耗必须尽快减少,能源结构亟需转型。加快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加速能源系统深度脱碳进程,是实现国家生态目标的必然路径。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但作为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上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简称《能源法》)长期缺位,使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也无法处理能源四个革命、能源结构优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以后,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宗旨的能源战略,必须要有更高层面的能源法来统领。

  因此,曹仁贤建议:“首先,将《能源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暂未将《能源法》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相关部门将《能源法》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并优先安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次,建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法律主管部门加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起草工作,并尽快颁布实施。”

  当前,我国能源发展改革的方向目标、顶层设计亟需在法律中明确,以保障能源发展方向和基本制度的稳定性。同时,明确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规范公平的竞争秩序、明晰的法律关系,实现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放共享为特征的能源高质量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推进《能源法》落地必将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能源现代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收紧碳排放权配额,尽快完善碳市场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碳市场基础制度和支撑系统建设,相继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方案等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有力保障了全国碳市场交易的顺利开启。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生态机制,对有效减少全社会减排成本,实现国家生态目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推动气候治理的有效手段。”面对当前形势,曹仁贤建议,“首先,从严核算碳排放基准值,尽快、逐步降低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其次,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和取消纳入企业门槛,建议尽快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第三,取消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值为企业碳排放量的20%的规定;最后,要建立健全对地方分配配额的监督机制,保证配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实现碳中和目标,不仅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策,也是基于科学论证的国家战略,既是从现实出发的行动目标,也是高瞻远瞩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将带来更多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既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又兼顾了国家绿色发展能源转型的大局。因此,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路径,也是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民生福祉。

  曹仁贤建议:“应出台专项政策,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围绕减排目标,推广建设生态优先、综合利用、持续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通过生态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与农林牧渔、旅游休闲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同时,曹仁贤说:“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应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且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投运时间又有严格要求,我建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评价批复和环保验收批复,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为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科学规划土地供给,支持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一直是我国的发展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我国碳中和生态目标行动方案的落地,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充分的瓶颈逐步显现。

  光伏、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是绿色环保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不仅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伤害,各类“新能源+”的创新应用模式反而可以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改善当地脆弱生态系统。曹仁贤表示:“应合理论证国土空间规划,给光伏、风电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加大推广农光互补,出台专项政策,加大土地供给,支持光伏发展。”同时,曹仁贤还建议:“建立光伏、风电用地‘负面清单’,明确土地利用核心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放开光伏、风电用地限制;针对光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安排专项指标,不纳入地方建设用地总规模管理,为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提供用地保障的绿色通道。

  2020年,阳光电源市值突破千亿,荣膺“中国工业大奖”。曹仁贤表示,是时代成就了阳光电源。作为光伏行业乃至新能源领域的“排头兵”,为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阳光电源仍将深度聚焦清洁电力领域,纵深布局“光、风、储、电、氢”这一新能源行业主赛道,深化全球战略部署,为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于彤彤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