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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电力,让用电服务更加平衡充分

来源:​《中国电业》 时间:2020-11-10 15:21

《中国电业》评论员

  就在国庆长假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全国各地政企一心、携手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号角。

  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我国“获得电力”指标的世界银行排名由2017年的第98位提升到2019年的第12位。今年7月,世界银行发布了《中国优秀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指出中国“获得电力”指标已接近或位于全球最佳实践的前沿,并向全球推介我国线上办电、电子合同、移动作业终端等做法。从后进到标杆,“获得电力”指标的持续提升彰显了我国用世界先进水平倒逼行业深化改革、更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行动。

  自去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以来,我国提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而且通过近两年北京、上海等地提升“获得电力”指标相关举措的成功实践,向全国推广也已“万事俱备”。因此,《意见》出台的目的就是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明确至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届时,城乡地区将享受无差异的用电报装服务,人民办电用电将“更省时、更省心、更省钱、更可靠”。

  实际上,到2019年底,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已经实现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将办电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然而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存在服务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为了将“三零”服务以及各地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意见》制定了压减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提高办电便利度、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15条具体的工作要求,对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下一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都作了具体安排。

  未来,国家能源局将负责全国“获得电力”工作的整体推进,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分工,供电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之下,助力营商环境排名再上台阶。

  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提升之路充分演绎了中国特色式发展道路。先是试点探索先行,然后由点至面复制推广,其间分类施策、鼓励和支持深化创新,终极目标则是惠及广大人民。只有将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植入“以人民中心”的发展理念,行业高质量发展才能一往无前。

责任编辑:张媛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