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 陇上孟河

  • 中电智媒IOS版

  • 中电智媒安卓版

X

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企

来源:《中国电业》 时间:

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企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 李铮

  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下,依法治企是创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是重要的社会细胞,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依法治国践行在企业便是“依法治企”。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企业面临着愈发复杂的经营环境。企业内部在管理方面面临地挑战越来越大,企业管理精细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些企业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既不能依法合规经营,也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种背景下,“依法治企”的理念更加需要提倡,而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则成为依法治企的重要着力点。

  法治文化建设,对依法治企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加大依法治企力度、实现依法治企目标、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要推进依法治企,要着力构建法治文化。

  构建法治文化要“接地气”

  贯彻“依法治企”思想,抓好制度建设是前提,而制度的生命在于“可操作性”,因此,制度建设必须要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针对性。

  目前,各企业均比较重视自身制度建设工作,从总部到基层都建立了不少管理制度和规程。但从执行情况看,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结合不紧密,有的甚至是从别的企业照搬照抄,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了,制度如同虚设;二是一些企业规章制度被束之高阁,停留在纸上;三是相关制度流程未能及时修订,无法适应新情况、新要求,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四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有规不依、有章不循,随意变更操作流程。

  可见,制度的制定必须要体现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要求,努力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绝不可做表面文章。这就要求在制度的出台之前要进行了全面的调研,通过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民主程序来提高制度质量和生命力,从而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接地气”、更具有“人气”。

  在企业管理中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面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参与主体,企业必须实现从“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变,真正把职工群众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主体。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根据各自企业的经济、文化、科技、管理的背景,建设具有自己特点的法治文化。

  要通过学习、提炼、总结,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切实能发挥作用的企业法治文化体系,着力于构建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核心内容的管理框架,建立一套至上而下渗透着管理落实的文化系统;要通过创造一种良好的法治人文氛围和生产过程中和谐的人际关系,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从而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有效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管理弊病;要尽可能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管理矛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管理理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构建法治文化要打破人情束缚

  中国现在还是个人情社会,人情优势与依法按章办事往往形成冲突,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必须要着力解决人情和人治两个问题。

  首先是人治。在目前的企业管理中往往存在着一种怪象,一方面是门类齐全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又要依托行政命令、各种会议、各种文件来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造成企业中人治的效力往往远远大于法治的效力。有制度不执行或有制度不能执行成为阻碍企业法治文化进程的绊脚石。

  同理,近年来网络上热炒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也反映出一种心态,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从某种意义讲,正是因为对“法不责众”的过于迁就与放纵,才形成了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反正领导这么要求、反正大家都这么做,你又能处理谁”成了一种共识,而“伸手必被捉”的规则意识却被置之于外。如果不能及时加以治理,重塑规则意识,那么这样的状况将难以改变。因而,无论是交通秩序维护,还是企业管理,都应当强化法纪、制度的刚性,而减少人为的影响,彻底摒弃以人治为核心的旧观念和思维方式,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企业管理的方式,从源头做起,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

  其次是人情,企业管理中存在着讲人情的现象,就会使原本刚性的制度被人为的“软化”,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和教育作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章者侥幸心理。这种现象在我们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并不鲜见,特别是在一些小型企业和基层安全监督工作中,由于安全监督人员和职工相互之间很熟悉,一些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者在发现违章现象后考虑到“面子”“人情”等因素,往往会产生“放一马”的想法,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罚,使违章者本人在思想上更加麻痹。如有的企业发现违章后只是采用发整改通知的方式督促整改,无任何处罚手段,对违章者和单位无任何触动,造成“天天发整改,天天有违章”的怪圈,久而久之养成了视习惯性违章为寻常事的态度。因此,企业规章制度一经建立,就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要经常检查,督促落实,不能流于形式,并要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

  构建法治文化要全员参与

  依法治企工作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重视程度,同样,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也离不开领导带头和全员参与。

  首先是领导带头。中央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专门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当好法治建设带头人,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定期听取依法治企工作汇报,查找不足,抓好整改,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依法治企真正成为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单位党委、行政第一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抓,还要推动班子副职、各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党委中心组每年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干部任前谈话要强调法治工作。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职工群众这个“绝大多数”,提高法治意识,形成法治习惯,把法治贯穿到经营工作各个环节。企业各级领导应主动、积极、自觉地学习、宣传、实施法治文化,切实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带动全员法治意识的提高;要通过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强化重点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如可以充分利用廉政教育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国家宪法日等有力契机,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全方位的、持久性地提高广大员工的法治素质,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普法教育和法治熏陶,使其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其次是全员参与。一方面要遵循全员参与的原则,做到四个“凡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全体干部职工应进一步强化对标意识,认真做好岗位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工作,要将上级要求和企业规章转化为岗位规则,规范自身行为;同时要有法治防范意识,要将“风险”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从源头把住依法合规关口,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民主文化建设,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要通过愿景引领、典型引领和责任引领,为全体职工充分参与企业管理构筑建言献策的互动平台,给职工更多的发言权,使职工主动参与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自愿为规范企业安全管理、防控管理风险排忧解难,形成全员共建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不断完善以劳动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基本形式的经济权益维护机制;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权利保障机制;以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为基本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送温暖活动,职工互助互济基金等为基本形式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通过成立职工诉求中心等,切实维护职工的政治、经济、劳动等合法权益。

  第三是维护法治刚性。要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外部合规要求内化为企业制度,推进制度的体系性建设,建立覆盖全部合规领域、全部管理流程、全体员工的合规行为规范。要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以及财务、审计、法律、巡视等各种力量监督作用。要突出合规重点领域,抓好燃料购销、物资招标、工程建设、投资并购等重点领域合规问题。要加强合规文化培育,在新形势下把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新理念、新要求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守法合规光荣、违法违规可耻”的观念,形成人人、时时、处处、事事尊法守规的文化氛围。要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法治刚性。

  总之,推进依法治企、构建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氛围,要从日常的点滴工作做起,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方法;努力将制度管理转化为文化管理,使法治意识、安全行为从强化到渗透,最终在员工心中落地生根;通过党政工团协同推进,从视觉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理念识别系统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力的打造,促进员工内动力的形成,从而最终实现全员“依法守规”的本质转变。

责任编辑:张媛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