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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成退税702.93万元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

  东方能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成退税702.93万元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赵亚琴 报道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河北公司)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税务局取得退税702.93万元,其中房产税270.03万元,土地使用税432.90万元,助推年度“零亏损”目标任务的完成。

  自该公司所属新华热电和热电三厂关停以后,税务局一直照常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该公司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文件“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财务部积极收集、整理河北省能源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印发的关停相关文件,并在第一时间将资料文件、完税证明、退税申请等一并提交税务局,对公司符合“去产能”政策规定关停的新华热电和热电三厂进行申报。通过多次沟通、补充完善资料,最终取得了702.93万元的退税。

  下一步,该公司将加强税务筹划,积极跟进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支持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红利在公司落地,全力确保年度效益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周小博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