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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通过建设生态友好发展、收入稳定持续、百姓满意的高质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增强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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