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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存辉:推动新能源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

推动新能源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访全国政协委员南存辉

中国电力新闻网 记者 赵冉

  作为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家的杰出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一直心系绿色发展。他不仅带领正泰集团从一家低压电器领域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还深入调研思考能源领域的新问题和难点问题。今年两会,他带来了12项针对性提案,其中7项与能源领域有关。

  记者:您今年还是一如既往地关注光伏问题,共提交了4项光伏相关的提案。能介绍一下都涉及哪些具体内容吗?

  南存辉:我今年提出了4项光伏方面的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的提案》和《关于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的提案》。

  近几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还存在一些制约光伏行业发展的问题。比如光伏补贴拖欠问题,土地税费过高问题,分布式光伏招标问题。此外,国家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从2013年开始至2018年到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要在电站建成投产后需要5~6年的时间方能抵扣完毕。由于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征纳的特殊性,光伏发电企业在建设阶段累积形成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绝大多数光伏发电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

  记者:对光伏领域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您都提出了哪些建议?

  南存辉:光伏补贴方面,我建议简化申报、审批、拨付方式,缩短补贴发放周期,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建立绿证市场,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性约束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弥补资金缺口。此外,可鼓励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发行绿债,财政部可以发行补贴式国债。

  光伏发电税费方面,我建议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同时,可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方面,我建议根据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结合光伏发电企业光伏方阵用地的实际情况,尽快明确光伏方阵用地适用的优惠政策。

  分布式光伏招投标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小且数量众多,建设期及并网验收等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强制要求每一个分布式项目均需进行招投标,将极大加重该类企业的招投标负担,严重影响项目上网电价最佳政策机会。我建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情形的电力、新能源项目,且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不含),无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尤其是工商业屋顶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记者:您今年对清洁供暖也很关注,能具体谈谈吗?

  南存辉:清洁供暖是落实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2018年清洁供暖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履职这一年,我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清洁供暖,特别是城镇社区、新农村清洁供暖在改造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煤改清洁能源的费用主要靠政府投入或者居民自筹,推进较慢;专项补贴资金有限,存在补贴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政府采购选择品牌质量标准不明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

  我在相关提案中建议,建立“政府指导+市场导向”的“煤改电、煤改气”社会化运行机制;鼓励开展“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配套专项电价及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部分南方地区城市试点推行清洁集中供暖。

  记者:您今年还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动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您怎么看待氢能这种新能源的发展?

  南存辉:氢能具有来源丰富、绿色环保、能量密度大、转化效率高和适用范围广的特点,被广泛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能源。氢能的全面产业化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在相关政策支持下,我国氢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国已初步形成华东、华中、华南和京津冀四大产业集群。燃料电池汽车已逐步从基础研究阶段,转向以企业为主导、以产品为导向的应用研发和产业化阶段。

  然而,氢能产业尚未纳入我国能源战略规划,缺乏针对性的配套产业支持政策,缺乏精准的市场应用培育支持发展政策,以及支持核心材料与关键技术研发的鼓励政策。我国应该尽快开展氢能战略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加氢站的建设标准、规范及审批管理制度,制定支持氢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