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21-04-20 12:15
构建高标准电力市场体系
三部门联合印发《2021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依据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指示精神,按照《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云南监管办、贵州监管办联合印发《2021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从两个方面提出六项工作要点,旨在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共同打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秩序。
《要点》明确,积极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构建高标准的电力市场体系。具体而言,将督促修订完善省间中长期交易规则,推动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品种丰富、多买多卖的省间中长期交易市场,完善省间中长期交易机制;印发实施南方区域调频市场规则,实现五省(区)调频市场全覆盖,研究提出南方区域备用市场建设方案,组织编制备用市场交易规则,全面深化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开展季度结算试运行,推动建立省间现货交易机制,协调推进区域现货市场建设。
《要点》强调,着力强化电力市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运行秩序、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具体包括,督促电力企业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督促南方区域电力调度机构抓紧完成技术支持系统改造,强化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管理;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区域调度统一信息披露平台按期投入使用,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动态跟踪和监督评估区域内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加强对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清洁能源优化调度情况等重点环节监管,推进一次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新机制研究,提升系统消纳清洁能源水平。
据悉,《要点》的发布,是南方能源监管局、云南能源监管办、贵州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落地落实的创新实践和有效探索。三方将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南方区域各能源监管派出机构将按照《要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表,细化落实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南方区域有关电力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配合完成《要点》相关工作,共建共治高标准电力市场,推动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助力南方区域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欧阳媛 盛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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