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1-01-28 10:15
1月11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2021年度监管工作务虚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2021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科学谋划2021年各项重点监管工作。办党组书记、专员宋宏坤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各处负责人就本处室2020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结合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就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谈设想、谈举措、提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宋宏坤同志逐一点评了各处工作情况,并对各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宋宏坤同志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要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把2021年打造成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年”,推动江苏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突出抓好电力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强化电网风险管控,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三是扎实推进能源监管改革创新,落实“四位一体”能源管理新机制要求,促进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电力现货市场有序衔接,加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力度;四是持续提升监管服务保障水平,强化基础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做好能源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开创能源行政执法新局面;五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周小博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