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2-02 16:41
深化监督赋能发展 服务大局彰显担当
——新时代发电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郑青海
作为中央能源企业的核心力量,国有发电企业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双碳”目标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将监督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将监督效能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
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的根本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本政治原则。纪检机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将政治监督置于首位,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以“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要紧盯能源安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贯彻落实,建立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督办机制,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到位、落实有力。
围绕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国有企业“十四五”规划收官、“双碳”目标实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能源保供等核心工作,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督,坚决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坚决。
压实政治责任构建监督协同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协同发力。健全“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纪检、审计、财务、法务、人事等多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成果共用的监督机制,形成纵横贯通的“大监督”网络体系。
突出监督重点,精准保障改革发展核心任务
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必须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切实破除决策部署落实的“中梗阻”难题。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纪律谈话、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问题反馈等机制,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重点监督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个人事项报告等情况,防范权力滥用风险。
聚焦“重点领域”防范廉洁风险。针对物资采购、招投标、选人用人、工程建设、检修技改、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与动态排查。强化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及建设、技改工程、合同履约等环节的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利益输送、违规干预等行为,坚决遏制“靠企吃企”现象。
专注“服务基层”回应职工关切。坚持监督下沉,深入车间班组、生产一线开展蹲点调研,倾听职工诉求,及时解决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职工积极参与监督,提升职工监督参与度与获得感。
创新体制机制,构建贯通协同“大监督”格局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打破监督壁垒,整合监督资源,推动监督体系从纪检“单兵作战”向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升级,提升监督系统性、整体性、有效性。
健全监督组织体系。构建“企业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三级监督网络体系,明确监督职责边界,强化业务培训与考核,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推动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凝聚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制定《监督协同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检查、问题移交、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合规、法律、财务等部门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线索共研、成果共享、整改共督。
推进智慧监督建设。依托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廉洁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资金预付、合同执行、招投标流程等关键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智能分析,提升风险预警能力。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实时监督,精准识别异常行为与潜在风险。
优化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与治理效能
监督工作必须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监督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防控”“事中纠偏”延伸。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将监督嵌入企业战略决策、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节点,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实施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单管理”机制。
强化计划管理与考核激励。将年度监督计划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监督重点任务、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者严肃问责,确保监督刚性执行。
深化再监督与成果运用。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防止“重部署轻落实”“只监督不整改”和“纸面整改”情况。定期开展监督“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效,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
国有企业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治理、推动发展,将查办案件与企业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等环节贯通融合,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企业发展动能。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深挖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与管理短板,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督意见书》,督促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推动系统整改。建立整改后评价机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完善决策机制、审批流程、内控体系,构建权责清晰、制约有效的治理体系。将监督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打造“清廉企业”标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干事创业氛围。(作者系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