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11-28 14:54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李玲 叶旭维)“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电费。”“您可以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并在每天的2:00-4:00、11:00-17:00这个时间段进行充电,这样比较经济一些。”11月26日,国网甘肃陇南供电公司台区经理何佶正在给徽县银杏小区的王先生介绍。
众所周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绿色环保出行理念深入人心,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性、便捷性等特点,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进一步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支撑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7月30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4〕501号),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政策出台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快速行动、统筹推进,细化电价执行标准,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台账,通过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全面规范用户标签、行业类别、电价执行管理,推动电动自行车电价惠民政策落地,降低群众充电负担,保护居民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环境。
下一阶段,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将继续落实国家惠民工作要求,当好电力先行官,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