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全面普查网店店主身份
2010.07.01
工商总局要求全面普查网店店主身份
  从7月1日起,网店实名制将正式启动,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专家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旨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在我国网购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要看到,目前实现网店实名制这一美好愿景的难点在于核实实名登记相关手续的规范性、保证交易各环节的可溯性以及落实相关配套法规公开性,这些难题仍需在实施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网店实名制”保障买家利益
  中国网络交易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万家。咨询机构易观国际发布的《2010年第1季度中国网上零售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第1季度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959.7亿元,环比增长18.7%,同比增长101.7%。
  在网络交易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国内网购行业长期以来却面临着诚信“瓶颈”的考验,时有发生的假货、欺诈等现象严重制约着网民对网上购物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正是为治愈这一痼疾,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店实名制”。办法规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志。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针对网店实名制的出台实施,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马海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法规旨在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这将在我国网购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以预见,伴随法规的出台实施,网购经营者的行为将得到规范,消费纠纷将会减少,网购环境将得到改善。”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认为,从长远来看,实名制有利于保障网购用户的利益。由于实名制从制度上约束经营主体,可以在源头上保障用户的切身利益。
  市场将迎来全面规范化管理
  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7月1日实施网店实名制的基础上,商务部29日也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指导意见》体现了商务部对加快网络购物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视,对网店进行个人实名注册,适时进行工商登记,说明了网络购物将迎来市场的全面规范化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网购风险,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
  其实,我国C2C(个人对个人模式)市场一些大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之前就一直在实行实名制。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就一定要先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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