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10-14 17:53
王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同时,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作出明确部署。新征程上,作为国有企业纪检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牢牢把握专责监督的政治属性,自觉融入改革中心大局,以高质量监督执纪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一、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
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中心任务落地落实作为政治监督重要任务,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大功夫。监督推动国有企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抓“关键少数”,压紧压实改革责任。精准把握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紧盯国有企业强化主责主业、完善治理体系、塑造独特竞争优势、防范化解风险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压实改革责任,完善“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扛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抓教育引导,树牢正确政绩观念。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整改监督,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与党委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综合运用调研督导、专项检查、政治巡察等方式,持续强化对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纠正改革经营发展中的政治偏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解决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使改革成效与职工期盼相呼应。
二、在紧盯“关键少数”、管住“关键岗位”上下功夫
国有企业“一把手”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犯罪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一把手”甚至直接决定一个企业是发展还是衰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在细化实化具体化上着力,上级企业“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企业“一把手”,要同下级企业“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要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推动企业“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重点防范招标采购、燃料采购、新能源开发、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岗位、关键流程的管理漏洞和利益勾结问题。加强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责、廉洁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有问题反映的,该提醒的提醒、该查处的查处。同时,监督者必须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才有资格和能力去监督别人,在接受严格监督、建设过硬队伍方面,纪检机关要以身作则、走在前列、发挥表率作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严格规范和要求自己,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干部队伍基础。
三、在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上下功夫
突出常态长效,深化纠治“四风”顽疾。重拳纠治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查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严重影响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盯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风腐同查,对违规吃喝、讲排场、拉圈子等顽瘴痼疾严查严治,以作风整治成效助力企业深化改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越进越难但不进则退,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着力解决作风不纯等问题。能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检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必须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坚决破除“国企特殊论”,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资央企落地生根。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表现,是中梗阻、是严重内耗,不仅贻误工作,而且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予以有效破除。要加强对改革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着力防止借改革之名,不切实际搞低质、无效的督查考评等问题,坚决防范片面理解改革要求、盲目机械推进等问题。
四、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下功夫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要严格纪律执行,进一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严格把握好为公与谋私、工作过失与失职渎职、改革先行先试与蓄意违纪违法之间的界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定性准确、宽严有据、不枉不纵,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加压用力。落实好党内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用纪律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中,因为经验不足,认识水平有限,有时难免会犯一些错误,这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所以,我们就要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加大容错纠错工作力度,让纪律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事求是开展澄清工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更好推动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
五、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下功夫
国企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严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反腐败不能松懈、不能松手、不能慈悲。在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再次指出,通过两轮巡视完成了对中管企业的全覆盖,揭示了很多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有的问题性质恶劣、触目惊心,有的问题反复发生、长期积累。这些年查处了一批央企重大腐败案件,但严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坚持存量增量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把握不同企业特点规律,紧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以及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靠企吃企”、以权谋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六、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下功夫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改革任务,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完善党内专责监督体系,优化“大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三级监督体系,做强总部监督、提升二级监督、做实基层监督,强化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同时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基层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促进形成监督合力。要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抓好政治监督、领导班子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及重点领域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有效运转。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主责主业,聚焦本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对重点改革发展任务主动跟进、迎难而上,持续督促推动解决。用实际行动和出色表现,更好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系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