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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绿电直连发展需求、挑战及应对措施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时间:2025-11-10 15:52

——以甘肃省为例

刘旭敏 宋汶秦 邵冲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新型电力系统研究院)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缓解远距离输电压力,满足企业绿色用能和欧盟碳关税、碳足迹政策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进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650号文”)。该文件明确了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规范了管理要求、健全了市场机制,为绿电直连项目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甘肃省作为我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拥有得天独厚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富集,在“双碳”目标加速落地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以绿电直连等为代表的绿电消纳新模式,将为省内的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

  发展需求

  “650号文”着力于破解“消纳”与“出口”两大发展痛点,将新能源消纳场景由“全网平衡”转为更聚焦的“局部平衡”。绿电直连这一模式打破了传统电网“源—网—荷”的单一供电架构,构建新能源与负荷直接交互的电力新生态,推动电网企业由“输配电主导者”逐渐向提供并网协调、电压频率支撑等基础服务的“系统服务商”转变,蕴含着电力生产消费领域的重要变革。甘肃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要求,主动应对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新能源+增量配电网、虚拟电厂等绿电消纳新模式推广中遇到的各种挑战,探索并引导绿电消纳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承接产业西移的需求。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在2024年4月召开的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创新跨地区产业协作和优化布局机制,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甘肃省地处西北区域中心,是欧亚大陆桥的重要通道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节点,地理区位优势显著,地形交通条件便利,具备承接“产业西移”的良好潜力。截至2024年底,甘肃省工信领域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近2万亿元;2025年上半年省内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4521.1亿元、同比增长37.2%。随着国家产业转移政策的持续推进,甘肃省承接转移的规模将不断扩大。

  出口型产业的发展需求。近年来,甘肃省对欧贸易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出口规模与占比实现双重提升。2023年,甘肃省对欧盟出口额达9.81亿元,约占全省出口总额的7.3%;2024年,甘肃省对欧盟出口额增至11.86亿元,占比提升至9.3%;2025年1—7月,对欧盟出口额达6.95亿元,同比增长3.2%,持续为全省外贸发展注入动力。绿电直连模式的创新实践,是甘肃省出口型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新电池法案》等政策、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现实需要,不仅有助于省内企业系统掌握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进而针对性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水平,还能为产品提供欧盟等国际市场认可的碳排放核算依据,从根本上增强甘肃外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全省更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奠定坚实基础。

  绿色低碳转型的需求。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的持有量影响全省的能耗强度,据测算,每流出1100万张绿证,省内能耗强度增加2%。甘肃省“绿证外流”特征明显,2024年甘肃省绿证净流出量达到1817万张;2025年1—6月甘肃省绿证省间成交532.26万张,占甘肃省全部绿证交易的65%。根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对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项目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这有助于扩大省内绿证保有量,降低“绿证外流”对本省节能降耗的不利影响。

  面临的挑战

  甘肃省绿电消纳新模式以“大工业负荷+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的发展思路为主,配套负荷主要为电解铝、硅氟材料、制氢和大数据中心等。截至2025年7月,甘肃省已分五个批次批复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9个,涉及负荷479万千瓦、新能源1068万千瓦;其中,白银中瑞铝业、甘肃巨化新材料两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在相关项目的实际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以下挑战:

  一是调节能力方面。甘肃近八成火电机组为供热机组,近七成水电机组无调节能力,新型储能装机仅456万千瓦,2025年全省调峰缺口维持在1000万千瓦左右,调峰压力较大。而部分绿电消纳新模式项目负荷自身调节能力较弱,配置的调节资源无法弥补新能源与负荷打捆后的曲线波动,仍需大电网为其提供调节,进一步加剧公网的调峰压力。

  二是安全运行方面。绿电消纳新模式将新能源直接接入负荷,电源出力与负荷需求的“双侧不确定性”,导致项目与公网的交互特性更为复杂。同时,长距离的直连线路将不可避免的与公网设施在国土空间布局上有所重叠,与省内公网输电线路甚至是密集输电通道产生交叉跨越,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经济效益方面。甘肃风光资源优势明显,电力市场建设成效显著,2024年省内新能源平均上网电价约0.23元/千瓦时,传导至用户侧反映出甘肃省大工业用电均价远低于我国中东部省份。而从经济学的普遍规律来看,任何项目、产业的规模越大,边际成本越小;绿电消纳新模式作为省级电力系统中实现自我调配的小系统,在可靠性相同的前提下,项目的经济性必然不及大系统。

  应对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应对措施

  一是鼓励绿电消纳新模式发展。甘肃省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绿电消纳新模式创新发展的战略,《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以及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推进会议中反复提出要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用能模式。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详细梳理了绿电消纳新模式从规划到并网的全流程工作要求,编制了《绿电消纳新模式在甘肃落地实践操作手册》《绿电直连项目工作指引》等,形成了一整套逻辑完整、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保障项目的落地实施。

  二是创新提出“绿电聚合供应”模式。针对电解铝、硅氟材料等负荷调节能力较弱、新能源匹配度较低的项目,创新提出“绿电聚合供应”模式,将新能源和负荷就近接入公网、通过发用电优先匹配的调度机制以及“中长期市场双边协商锁定电量、现货市场自发自用曲线作为市场边界优先出清”的交易机制,提升项目绿电使用比例;并积极与投资企业沟通交流、协同测算,推动白银中瑞铝业、甘肃巨化新材料等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庆阳“东数西算”园区采用“绿电聚合供应”模式建设。

  (二)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推动项目落地。针对绿电直连的价格机制,国家层面已出台《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同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也发文进一步明确平均负荷率的计算规则。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绿电直连项目并网技术规范、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细则,明确项目并网运行要求、配套新能源自我消纳预警与考核机制,以及配套新能源利用率是否纳入全省利用率统计范围或单独统计。

  二是统筹规划布局,落实实施细则。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结合省内各地区调节电源及电网供电能力,统筹考虑绿电直连项目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等的衔接,合理规划项目布局,防止绿电消纳新模式落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能源碎片化开发。严格落实国家“650号文”和甘肃省绿电直连项目相关政策要求,保障绿电直连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审慎评估需求,科学开展决策。投资主体应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性及市场运行费用,充分评估内部电源与负荷实时电力平衡失败可能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以及连续长时无风无光情况下关键负荷的供电可靠性等问题,深入论证源荷比例、风光比例、储能规模、专线长度、受电变压器容量等对项目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影响。鼓励投资主体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绿电直连或“绿电聚合供应”模式,促进绿电直连项目科学、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