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9-12 15:44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李东海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输配电价堪称电价体系的“中枢神经”,不仅直接决定着电力资源在发、输、配、用各环节的成本传导效率,更深刻影响着市场主体的运营决策与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关于电价监管首次“四弩齐发”并行修订,被业内视为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谋篇布局的关键举措。
激活发电端:畅通新能源消纳“双循环”
记者注意到,修订征求意见稿聚焦省内消纳与跨省跨区输送两个维度,充分释放出为新能源发展打通“堵点”、畅通“链路”的清晰信号。
在省内消纳维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电网企业服务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新型主体时,探索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
华夏双碳能源研究院专家顾问马一峰认为,这相当于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等项目“减负松绑”。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单一容量制电价,可精准核算分摊系统平衡成本,这将激励更多市场主体通过投资一体化项目完成自平衡,减少对大电网容量依赖,也有助于促进更多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在跨省跨区输送维度,针对我国电力资源“西富东贫”的分布特征,修订征求意见稿创新提出,对以输送清洁能源或联网功能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副处长程晨璐表示,“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合理确定价格机制”有利于打破省间电力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引导西部、北部地区丰富的风电、光伏资源更顺畅地输送至中东部负荷中心。同时,此举还将提升跨区输电通道利用率,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进一步向绿色低碳迈进。
稳住用电端:筑牢民生与企业“防护网”
电价是企业经营的“成本敏感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助力行业和用户提高能效降低能耗。”
修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实现用户公平分摊成本。基于各类用户对输配电系统成本的耗费,兼顾其他公共政策目标,确定输配电价格,优化输配电价结构。”“要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
一系列举措,旨在稳定电价水平,避免因价格波动过大打乱用户生产经营用能计划。这无疑给用电企业吃下定心丸,同时也为高耗能企业转型、新兴产业成长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用电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
优化电网端:拧紧成本监管“责任阀”
电网作为电力输送的“主动脉”,具有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等特征。为兼顾电网企业合理投资回报与防范成本“虚化”向终端用户转嫁,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突出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着力构建更精细、更严格的成本监审体系。
做精“减法”,剥离无关冗余成本。在剔除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与输配电业务无关支出的基础上,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总部费用核定标准,将充换电服务、市场化业务等非输配电环节成本一律排除,确保输配电价“专款专用”,杜绝“水分”掺杂。
做实“加法”,应纳尽纳合理成本。将企业依法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合规税费予以确认并计入定价成本,完善成本核算范围,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电网投资向清洁、高效方向持续优化。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许传博指出,此次修订通过规范成本核算、优化投资方向,能引导电网企业把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推进智能坚强电网、跨省跨区专项输电通道等关键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提高运行可靠性,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筑牢“硬件基础”。
责任编辑:闫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