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4-02-06 12:15
罗理鉴 汤泰
国务院国资委在《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同时也是我国碳排放的重点单位,应当在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基于系统观念,中央企业应主动发挥央企作为产业链核心的主导作用,统筹兼顾,有所作为,在落实好自身“双碳”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覆盖企业自身运营和影响上下游的全价值链碳管理工作,全面、科学、系统地引领、推动“产业链”和“生态圈”整体降碳,建立适应国内国外新发展形势的高质量碳管理方式,助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中央企业碳管理的提升方向
企业碳管理包括碳排放和碳资产的经营管理。碳排放是因企业生产运营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视作企业的碳负债。碳资产是企业可用于冲抵负债的碳排放权利。
碳资产作为一种无形的、可交易的环境资源资产,包括在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对应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许可量的配额排放权(碳配额资产),以及在自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可用于抵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减排信用额(碳信用资产)。
碳排放大多分为三个范围:一是企业运营产生的直接排放;二是企业消耗或收购的电力、蒸汽、供热或供冷而产生的间接排放;三是价值链上发生的所有间接排放(范围二中未包括的),包括上下游的排放。其中,范围三覆盖了由企业引起但不是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碳排放量,其管理一直是企业碳管理的难点。根据国际组织CDP的统计,农业、建筑、化工等行业,范围三的排放远超企业自身排放,约占总排放的75%,应当成为企业碳管理的重点。
中央企业往往是相关产业链的核心,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2021年,中央企业的营业收入总计36.3万亿元,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达200余万家。因此,中央企业如能重点关注并统筹考虑其对上下游排放的影响,对我国整体碳排放将产生巨大的正面辐射效应。但是,由于范围三排放核算的复杂性、社会各界对其披露要求的非强制性,大部分央企在管理并披露碳排放时,针对范围三排放量的关注往往不足。仅面向范围一、二的碳管理工作,未能全面发挥央企在“双碳”目标下的碳管理工作的作用和价值。
基于系统观念的碳管理工作理念
2023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正式启动,提出大中小有序竞合、融通发展,核心内涵包括“共建新机制,实现多维度协同”“共谋新发展,掌握未来竞争主动权”等,为以系统思维推进落实全产业链碳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以系统观念开展碳管理工作,要求将企业及其上下游等密切关联方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在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中认识企业的碳排放情况并把握规律,进而从总体上实现碳排放管理工作层次和功能的深化和优化。因此,企业不仅要关注自身生产运营过程的整体流程,还应关注其与外部相关方的相互影响,避免通过外包等方式将碳排放转移至其他方,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整体的碳管理工作。
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各种活动的集合体,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价值链覆盖了企业的股东、员工、顾客、供货商、客户以及所在地区和行业。从企业价值链出发对企业进行碳管理,符合以系统观念开展碳管理工作的原则。将价值链上相关方的碳排放(范围三)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是实现以系统观念开展碳排放管理的解决思路。
全价值链碳管理的重点举措
开展全价值链碳目标管理,在央企集团公司层面建设碳目标管理支撑体系。定期组织碳盘查或动态开展碳监测,形成集团内部穿透式的碳排放数据库,并持续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摸清“碳家底”的基础上,科学设定碳排放目标,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再基于碳排放目标,设计有效的减排路径,制定节能减排措施,明确“双碳”路线图、施工图。
践行绿色低碳运营,实现绿色低碳生产、办公。先通过电能替代和循环利用实现范围一的降碳,包括交通工具电动化、厨房锅炉电气化、视频会议、材料回收、无纸化办公、冷热能回收、CCUS应用等;再通过绿色用能来实现范围二的降碳,包括绿电交易、自建分布式绿色能源等。此外,更重要的是对生产流程或生产场所进行节能设计、建设或改造以提升能效水平,包括优化生产流程工序用能、实现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推广应用节电设备、应用低碳技术、建设绿色建筑等。
开发碳信用资产,增加可交换、流动性高的碳资产。整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梳理内外部减碳项目,推动开发碳信用资产。梳理具有减碳潜力的项目开发方向,研究并向相关组织申报符合行业特色的方法学规范,挖掘潜在减碳项目的资产属性。
优化碳交易策略,降低履约成本或实现碳排放抵扣。针对参与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培养碳交易市场投研能力,利用好碳信用抵消机制,提升集团碳资产价值。针对自愿减排企业,制定碳抵消策略,优选高品质碳信用产品,防控“洗绿”“漂绿”风险。此外,选择应用碳回购、碳质押贷款、碳债券、碳基金等碳融资工具,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主动盘活企业碳资产。灵活采用碳保险、碳远期等方式进行风险管理。
争取优惠绿色政策,获取减排降碳行为的实际效益。跟踪绿色金融政策,通过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和绿色信贷、绿色票据等间接融资方式获取低利率债务融资;通过ESG评价等方式,发展绿色股权投资,提升企业估值水平,创造价值。关注政府关于税收费用、产业补贴等鼓励政策,达到条件后申报争取。
推行绿色采购,带动控制范围三上游供应商的碳排放水平。制定绿色供应商及产品管理评价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可持续发展评估,对供应商实行准入机制,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优先采购机制。
普及绿色物流和循环再利用,推动控制范围三下游客户的碳排放。提升物流车辆装载和路线规划效率,优选集约化运输方式。引入可重复使用和填充的替代包装方案,改进包装设计并转换包装材料,提高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生率,并对运营或消费后的废弃物开展回收。
中央企业在践行“双碳”目标、推进碳管理工作中,要应用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充分发挥央企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涵盖产业链上下游碳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之路,促进“生态圈”全价值链碳管理最优,为我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社会和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罗理鉴系南网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泰系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投资发展部主任)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