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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丨将“打假”进行到底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02-23 16:02

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邱燕超

  近日,华润集团发表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冒用“华润电力”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这已非假冒国有能源央企个案。自2023年以来,国华能、国华电、国大唐等多家能源央企接连多次辟谣,表示公司身份被套用。

  假冒行为如此明目张胆,不仅损害了正规企业的利益,也影响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能源企业身份被套用问题迫在眉睫。

国企“打假”在行动

  自2021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公布了三批假国企名单,总计823家企业。

  据国资委公告显示,这些企业假冒中央企业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

  记者梳理国资委发布的“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时发现,其中有68家能源行业假冒国企,占比约23%,多集中为新能源及油气领域。从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分布来看,假冒国企几乎遍布全国各地。

  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及企业层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打假行动。

  2021年10月21日,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户假冒国企名单,中央企业集体行动打击假冒国企。

  2022年4月,国资委、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对在国有企业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等假冒国企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2024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提升对工商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强化对提交虚假材料责任人的惩戒,要求下属市监局完善考核制度,配套相应措施,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政策引领下,有关部门加大对假冒行为的法律处罚力度,通过市场手段,对假冒企业进行注销,提高假冒成本;建立假冒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推动国企加强自身的品牌保护等。

  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打假潮形成声势。仅在2023年就有近300个“李鬼”被揪出。目前,绝大多数国企已经在官网等平台发布了关于假冒国企的举报联络方式等信息。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多次组织过打击假冒国企的专项行动。

  让众多不法企业纷纷假冒国企的原因,无外乎利益的驱动。

  “个别企业通过违规借用、套用和冒用‘央企’‘国企’的名称,以获得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的信任,在企业融资、项目土地、投资合作等领域获取便利和利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冯逍遥告诉记者,尤其是在能源行业,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能源国企的名声和资源,通过冒用其身份,获取非法利益。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压力,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假冒。

  “造成该现象的原因还有工商登记被违法企业钻了空子。”冯逍遥说,由于工商审查主要针对申请材料本身的完整性,对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更多是当事人为自己提供的材料真伪承担法律责任。

能源国企需加强法律监管意识

   在已披露的800多家假冒国企中,能源行业企业成为被套牌假冒的“重灾区”。

  作为假冒国企的主要受害者,如何加强自身的法律监管意识,从监管上避免冒牌国企的影响尤为关键。

  2023年8月,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运营公司”)发现山东华电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冒用央企名义开展不法活动,该公司立即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公告,协同区域公司,经过4个月的时间,最终与假冒国企所在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力撤销冒牌企业设立登记的行政决定。

  据记者了解,华电运营公司目前是假冒国企问题处置较快的国企,处理得当及时,完成了风险闭环。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加强对本级及下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防止企业信息被非法使用;按时、及时开展风险排查,通过多元化手段监控不法行为;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进行假冒国企处置。”华电运营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建新告诉记者。

  一般情况下,企业身份被假冒,处置完毕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时间。从冒名顶替的方法上来看,多数假冒企业通过伪造公章、工商登记材料等方式,虚构与央企的股权关系。

  “央企名称被冒用是假冒行为最常见的一种现象,企业可以依据商标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变更名称;针对私刻央企印章以及同央企合资或直接以央企名义注册子公司的行为,企业在刑事上可以追究对方私刻公章的刑事责任,行政上可以向市场监管局主张对方提供虚假文件注册公司,要求市场监管局撤销公司的注册登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果向记者介绍了两类央企被假冒后比较常见的处理举措。

  除了上述方法外,记者了解到,很多能源企业也采取了多种不同的维权手段,包括通过媒体及时向公众发表声明澄清,并向侵权主体发出律师函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旦出现被假冒的情况,多数企业的最终诉求一是达到撤销假冒企业注册的效果,二是视情况追加假冒人或工商部门责任。其中,追加假冒人责任的过程往往要消耗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同时也可能出现法律诉讼和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链不完整等情况,让“打假”难度加大。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风险无所不在。“企业自身很难提前规避假冒国的情况。”李果坦言,还需加强能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负责人可经常通过查询软件检索,尽可能及时发现问题,尽快处理,建立企业风险防范体系。

  “相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的出台,将为国企央企的合法权益和信誉形象提供有力保障。”王建新表示,该规定通过严格股东投资人核验要求、强化国有产权出资管理、完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调查程序、严格对虚假登记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可从源头进一步防范企业被他人假冒的问题。
  “总的来说,假冒国企央企的现象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打假行动,也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品牌保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彭亮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国企被假冒的现象,保护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

【相关案例】

假冒国企处置的启示:在困扰中找寻快速路

王建新 姜伯宁

  近年来,各地区非法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假冒国企名义开展不法业务的案例频发,国资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华电集团及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华电运营公司”)同步建立了假冒国企问题定期排查处置工作机制,持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企合法权益,维护国企信誉形象。2023年,华电运营公司发现并成功处置一起假冒国企的案例。

  一、直面困扰,及时赶路

   2023年8月9日,华电运营公司发现山东华电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烟台)冒用央企名义,将华电运营公司注册登记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经查实该企业与华电集团公司及华电运营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等业务往来,属于假冒国企,并且极有可能存在伪造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签字等材料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冒充华电运营公司下属企业名义开展不法活动的风险。根据华电集团公司关于假冒国企排查处置有关要求,华电运营公司立即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处置措施,最终于2023年11月3日完成处置工作闭环,有效规避了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一)及时掌握假冒国企情况,积极推进处置工作

  8月9日,华电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收到天眼查关于企业开展投资行为的信息,通过核查发现,山东华电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于8月1日将华电运营公司登记注册为唯一股东,因天眼查等三方平台信息的滞后性,华电运营公司于8月9日才首次关注到该企业情况。

  针对此情况,华电运营公司于8月9日通过企业官网及公众号等渠道发表声明函,明确与该假冒国企及其所投资的各级企业无隶属或股权关系,同步向集团公司报备并向所属基层企业通报有关情况,提醒各单位及时监控本单位股权变更状况。

  8月10日,华电运营公司通过12315网络举报平台向假冒国企所在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信息,明确提出关于假冒国企撤销登记的申请。同步委托公司依法起草《律师函》,最终因无法与该假冒企业法人取得联系,函件无人签收被退回。

  8月14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12315网站受理公司举报案件,要求华电运营公司正式致函提出撤销假冒国企虚假出资信息诉求,华电运营公司根据要求起草《关于申请依法撤销有关企业虚假登记信息的函》并及时送达。8月16日,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知,华电运营公司致函已转交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

  (二)关注假冒国企股权和投资动向,及时作出反应

  8月18日,华电运营公司发现,华电智瓴新能源(山东)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济南)假冒华电集团字号,并将山东华电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为其股东,假冒华电运营公司下属企业。根据此情况,华电运营公司判断以上两家假冒企业均为有目的、有针对的冒充华电下属企业行为,因其注册均在山东省,华电运营公司联系山东公司法务部门寻求帮助,后经山东公司下属龙口电厂工作人员协助,于8月22日调取到假冒国企注册审批档案,经审查,该企业注册所用股东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签字均系伪造,华电运营公司随即联系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对以上注册材料开展司法鉴定比对,于9月13日获得司法鉴定意见书,得到假冒国企企业注册审批档案中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与真实原件不一致的鉴定结果,同步提交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核查支撑材料。11月3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确认假冒单位提交设立的登记材料系伪造和假冒,并作出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决定。至此,该假冒国企处置完成闭环。

  二、把控风险,找寻捷途

   一是密切关注,及时发现潜在隐患。按月开展假冒国企排查工作,提醒公司系统各单位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三方软件监控本单位股权变更状况,提醒企业法人和高管密切关注有关软件及手机短信提醒,因华电运营公司办理了三方软件的企业会员,在企业股权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会收到短信提醒,所以第一时间掌握了有关假冒国企信息,及时采取了措施,有效避免了更重大侵权风险的发生。

  二是迅速处理,避免出现延伸风险。在发现企业被假冒后,要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一方面通过官方渠道发表声明或公告,明确与假冒国企的隶属或股权关系,公布举报方式,及时接收有关举报信息;另一方面要及时与假冒国企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明确提出假冒企业的撤销登记申请,并持续跟踪撤销进度直至完成撤销登记,如遇地方部门受理立案或处理迟滞的情形,可向地方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做好举证工作,加快处置进度。

  在处置过程中,可能随时出现假冒行为蔓延扩散的情况,如假冒企业通过控股其他企业,将一众企业假冒为我方下属单位,增加国资背景。针对此情况,要厘清假冒国企的股权关系,锚定和聚焦“核心企业”开展处置。另外,要及时甄别假冒企业的迷惑行为,如上述假冒企业于8月14日申请了简易注销程序,公告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9月3日,但在其公告期结束后并未实际开展注销。

  三是协同处理,积极寻求区域帮助。假冒国企的行为不限地域,华电运营公司在处置过程中得到了山东公司及其下属龙口电厂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极大加快了处置进度。各单位在发生企业被假冒的情况时,建议与假冒行为发生地的系统内兄弟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紧密接洽,不仅可以借鉴区域处理问题的相关经验,更可以依靠兄弟单位对地域辖区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划分及办公流程的熟悉度,有效地提升案件处理效率,更好地实现假冒企业注销结果。

  在处置过程中,可能凭借掌握的资料难以提供相对完整的证据链,相关部门难以快速立案核查,要注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积极主动做好举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联系调档、开展司法鉴定等程序。如无法及时立案处置,企业仍要做好发表声明、提交举报、联系报案等工作,做好有关证据的留存和归档工作,保留追究不法相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4年1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将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执行。《规定》坚持源头预防、全程防控、破解查处、规范代理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使国企央企的合法权益和信誉形象得到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为假冒国企处置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

  (作者单位系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