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12-15 11:12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曲艺
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拉动产业链延伸,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面向“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能源发展面临哪些新机遇和新挑战?应着力在哪些方面发力?对此,中能传媒记者专访了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所副所长黄碧斌。
中能传媒:请您简要介绍下目前我国农村能源发展情况。
黄碧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发展,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效支撑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产业升级、农民生活改善。
从消费端来看,农村能源消费呈现品类多样化、清洁化、电气化的总体趋势特征。农村能源消费品种涵盖煤炭、汽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能、薪柴等多种形式。2021年,我国农村煤炭、石油、天然气、电能消费占比分别为21.8%、28.3%、0.5%、37.2%,电能已成为农村终端消费第一大能源。随着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完成,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得到极大提高,电力消费需求得到有效释放。例如,农村空调百户拥有量由2015年的38.8台提升至2021年的89台。
从供应端来看,农村地区新能源呈规模化开发利用趋势,并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加速融合。近年来,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步伐大幅加快,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掀起了户用光伏的“安装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1.98亿千瓦,其中户用光伏为9502万千瓦,约占50%,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新能源也正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加速融合,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新能源+乡村旅游”、“光伏+现代农业”、“生物天然气+有机肥”等新模式不断涌现。
从基础设施来看,农村电网实现了全覆盖,乡村燃气普及率相对较低且区域发展不平衡。国家先后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和农网改造升级,大电网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面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建设、机井通电、村村通动力电三大攻坚任务,解决了一大批供电卡脖子、低电压、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从2015年的1.84千伏安提高到2020年的2.76千伏安,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2021年,全国建制镇和村庄燃气普及率分别为65.4%和32.8%,仍大幅低于城市燃气普及率。
中能传媒:聚焦“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能源发展尚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
黄碧斌:实现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乡村振兴等新形势的要求,能源行业应对一些问题加以关注:
一是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仍需优化。当前,我国农村地区能源消费中非商品能源占比仍然较高,能源商品化和优质化水平明显低于城市。2021年,我国农村地区能源消费量约2.3亿吨标准煤,其中非商品能源占比为12.2%。在一些农业大省,散煤、薪柴、秸秆等非商品能源仍是农户的重要能源来源,这一情况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持续存在,如何提高其利用效率,减少粉尘、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仍是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重要问题。
二是局部地区新能源开发规模与消纳空间不匹配。当前,屋顶光伏基本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即使采用自发自用模式,电量也基本上网,呈现“管发不管用”,基本依赖电网集中消纳,背离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为主”的初衷,导致户均装机逐年增大,远超本地负荷,带来设备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以山东为例,截至2022年底,该省农村户均光伏装机达22千瓦,而户均用电负荷仅为1.09千瓦,全额上网户数高达96.4%。
三是农村能源服务能力不足。受各种因素制约,我国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发展较为缓慢,仅有少数地方政府部门设立农村能源服务站,初步形成以县级服务中心为纽带,以乡(镇)级服务中心为骨干和以村级服务网点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而更多地区仅有市县一级的农村能源服务组织机构,村镇基本处于无能源服务状态,仅有部分兼职人员负责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数量不足,无法保障农村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亟需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化能源服务体系。
四是农村能源统计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能源统计主要覆盖商品能源,缺乏对非商品能源的统计体系和方法,导致农村能源数据统计缺失,不利于支撑我国农村能源转型方案的科学制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能源发展。此外,传统生物质能源、劣质散煤利用总量较大,在多数地区以直接燃烧的方式使用,难以进行科学精准统计。
中能传媒:推动农村能源革命,您认为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是什么?
黄碧斌:与城市地区能源转型相比,农村能源转型基础更为薄弱、问题矛盾更加复杂,需要根据“三农”发展特点,从统筹规划、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数据统计等方面着重发力,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一是将农村能源生产与供应“要素化”,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能源问题“要素化”,加强农村能源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规划的统筹,将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作为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创新农村能源开发模式,鼓励企业、村镇、农户多方合作,推进风光科学开发,因地制宜创新农村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创新农村能源消费模式,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实现农村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以区域就地消纳能力为约束,加强源网荷储统筹协同,合理制定农村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探索建立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发挥“红黄”预警机制作用,引导在负荷水平高、电网承载力强的区域优先开发。
二是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化能源服务体系,提高农村能源服务水平。构建县乡村、线上线下融合的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线下设置村级综合服务站、乡级能源服务站、市县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等,线上构建农村能源服务平台,提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等服务。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营为主、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农村能源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根据村、乡镇、市县等各级能源服务的特点,进行人才培训和引进,充实农村能源服务技术力量,大力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因材施教,因地施教,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高度重视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健全县域能源数据统计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明确县、乡镇、村各个层面相关部门责任,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县域能源生产消费统计体系,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入户等形式,摸清农村商品、非商品类能源生产消费底数,建立并完善农村能源生产消费统计体系。将农村能源统计数据纳入各级政府平台,解决目前数据体系缺失问题,为政府决策、企业优化运营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张栋钧
校对: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