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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丨张大勇:零碳能源证书是非电可再生能源实现环境权益的有效载体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3-12-05 16:35

零碳能源证书是非可再生能源实现环境权益的有效载体

——访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苏伟

  12月1日,由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中国能源研究会绿色低碳技术专业委员会、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的全球首个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以下简称核证平台)正式发布。什么是零碳能源证书?它与绿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有何区别?零碳能源证书能否抵消欧盟碳关税?就这些问题,中国能源传媒集团(以下简称“中能传媒”)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

  中能传媒:什么是零碳能源证书?它有什么用途?

  张大勇:零碳能源证书是核证平台依据系列核证规则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线监测数据,向符合资格的申请核证主体颁发的具有唯一标识的电子证书,是非可再生能源实现环境权益的有效载体。

  在近期,零碳能源证书可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生产或消费绿色能源的有效凭证,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活动的碳中和。在中期,零碳能源证书可以等量抵消控排企业化石能源消费;可以作为申报CCER的辅助工具,减轻持证主体申请CCER的工作量和难度;可以辅助统计部门科学、规范、高效管理规模以上企业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远期,零碳能源证书可以作为各类绿色认证体系或减排体系的基础凭证;可以作为碳信用资产,用于绿色金融活动,如绿色信贷、碳质押、碳期货等碳金融衍生品开发;也可以用于欧盟边境调节机制(CBAM)减排量抵消。

  零碳能源证书核证范围主要是针对我国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项目开展核证工作。非电利用项目具体包括:绿色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绿色燃气(生物天然气/沼气、绿氢),绿色液体燃料(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可持续航空燃料、绿色甲醇、生物合成燃料、电子燃料)。

  目前已经具备生物质热能项目(农林生物质热电、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供热等)核证功能,预计在2024年二季度末具备生物天然气(含沼气)项目核证功能。

  中能传媒:如何认购或使用零碳能源证书?零碳能源证书如何计量?

  张大勇:根据“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系列标准,核证平台对核证主体申请的核项目开展常态在线数据监测,对从原料运输到产出最终能源产品各环节进行化石能源消耗量核算。实现核证的能源量为核平台监测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生产或对外供应的能源量,同步扣减核算边界内消耗的化石能源量,即有机废弃物的厂外运输、场内运输,可再生能源生产各环节直接或间接的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生产的可再生能源总量。

  申请核证主体需根据核证平台相关要求安装实时在线数据监测设备,接入一段时间后即可在核证平台提交证申请,通过后由核证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项目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核证平台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核证平台签发零碳能源证书。

  核证平台通过在线数据监测设备,获取企业生产实时数据。同时企业也需上传核证所需的其他相关生产数据用于项目证。当前实时监测数据为从企业二次仪表上采集的未经处理的原始数据,监测设备布置在能源生产出口位置(生物质热能项目蒸汽外关口表位置)。根据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相关规则,已接入核证平台的项目可在核证平台提交项目证申请并选择核证周期。

  核证主体在取得零碳能源证书后可进行交易。认购方在核平台注册后,可在证书认购板块选择已挂牌、可交易的证书进行自愿认购。核证平台提供认购协议模板,供需双方签署认购协议并将协议等证明材料上传至核证平台,出让方(卖方)申请将证书过户给受让方(买方)。同时,零碳能源证书持有方(企业或个人,当前阶段对自然人暂不开放)向核证平台提交证书消费(使用)申请,并说明用途。核证平台审核通过后,持证主体出具零碳能源消费凭证,并注销当次使用的零碳能源证书。

  零碳能源证书计量单位为吉焦(GJ),一个证书代表10吉焦零碳能源量(相等于4吨标准工业蒸汽所含能量)所隐含的生态环境权益。

  零碳能源证书具有唯一的二维码。可通过扫码即时追溯证书申请、核查、证、认购、注销等证书全生命周期信息。

  中能传媒:零碳能源证书与绿证和CCER有何异同点?

  张大勇:绿色电力证书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零碳能源证书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领域,是对绿色电力证书的有效补充,与绿色电力证书共同组成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绿色认证体系。

  CCER聚焦我国碳市场,是对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量化证,核证流程相对复杂,需要额外性论证,企业申报难度大。在技术层面,零碳能源证书已具备与CCER体系对接条件,未来零碳能源证书核证平台可用于申报CCER的辅助工具,同时,核证平台可为申报CCER提供基础数据凭证。

  中能传媒:零碳能源证书能否抵消欧盟碳关税?如何衔接CCER和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

  张大勇现阶段,零碳能源证书暂不能抵消欧盟碳关税,目前正在和欧盟边境调节机制(CBAM相关机构商洽采信问题。抵消控排企业化石能源消费从技术层面已具备条件。

  在衔接CCER方面,零碳能源证书核证平台采用在线监测技术,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精准,零碳能源证书蕴含的数据信息可作为CCER核证的基础。为避免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被重复计算,对被使用或注销的证书不能用于申请CCER;同时,对被CCER采信的证书,核证平台收到持证方使用申请后将即时注销证书。对已经开发为CCER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核证平台不再受理项目证申请。

  目前,零碳能源证书核证平台正在与ISCC运营方沟通,以实现两个认证体系的互联互通互认。

  责任编辑:张栋钧

  校对: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