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11-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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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科技强国建设加快推进,面对国内外能源发展环境的复杂变化,科技创新被摆在更加核心的位置。立足全球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形势趋势,分析我国能源电力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存在的短板,并据此系统性、针对性提升能源创新能力和效率,是推动我国能源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多国探索发展新型电力系统技术
世界能源消费结构呈现非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四分天下”,且非化石能源比重逐步扩大的新局面。全球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呈现以下主要形势趋势:
一是可再生能源和新型电力系统技术被广泛认为是引领全球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驱动,是各发达国家能源电力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全球低碳化乃至“去碳化”能源体系发展步伐加速,国际能源署预测,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发电量中的占比将从当前的约25%攀升至2050年的86%。为应对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给能源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带来的挑战,欧美等国积极探索发展包括先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新一代电网、新型储能、氢能及燃料电池、多能互补与供需互动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开展了一系列场景各异的试验示范工作。
二是传统能源电力技术与信息、交通等领域的新技术深度交叉融合,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推动能源数字化转型。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近年来在能源交叉融合技术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大云物移智链”等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等环节深度融合,催生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特征的智慧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电动汽车及其网联技术、氢燃料电池车等低碳交通技术,推动能源、交通、信息三大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三是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发达国家构筑高科技“围墙”,我国能源电力科技创新面临更多限制。美国明确将我国列为其主要战略竞争对手,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联合其盟友在半导体、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与管制,在人才培养、技术标准、出口管制、国际合作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针对性措施。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技术被列入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发布的《关键与新兴技术清单》以及美国国防部的14项关键技术领域,提升了对该技术领域的支持和保护措施。
我国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存在短板
近年来,我国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就,正在从过去对发达国家的“跟跑”转向在更多领域“并跑”甚至在一些领域“领跑”的局面。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我国在能源电力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能源电力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多,部分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电力专用芯片、基础软件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部分能源电力技术装备尚存短板,关键零部件、专用软件、核心材料等主要依赖国外;能源电力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偏少,现有技术发展难以有效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能源电力创新体系效能不高,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不够,由企业特别是能源央企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尚未建成。能源电力产业在与国家战略和创新需求对接、内外部科技创新资源协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不足,科技创新产学研“散而不强”,科技投入产出效益较低,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机制尚需完善。
三是能源电力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杰出团队,青年拔尖人才不足,跨领域、复合型专家人才不足。能源电力产业在基础前瞻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以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人才较为缺乏,高水平创新人才不足,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保障和发现举荐机制不健全,在能源、信息、交通等领域的跨界专家人才较少,对行业外部人才智力资源利用不充分。
四是能源电力科技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基于创造性贡献的激励导向尚需强化,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以央企国企为代表的能源电力创新主体,存在一线科技人员和团队的获得感、认可度与所作出的贡献不匹配问题,存在不符合科学规律尤其是基础研究规律的科研管理问题,造成科技人员无法潜心研究、怕担责任、工作避重就轻等现象。
五是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待加强,科研环境国际化程度较低,新形势下拓展能源电力科技开放合作的能力不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储能、能源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不足,国际能源基础研究、交叉融合研究、能源战略研究有待拓展。能源电力领域各类企业创新主体、科技协会学会、智库机构等,与国外同行缺乏长期稳定的交流渠道和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对话平台。
攻关能源电力科技创新核心技术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补短板。保持能源电力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定增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适应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的新一代电网、储能、源网荷储衔接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突破。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在研究方向、科研任务组织实施、经费和条件配置、工作人员聘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探索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利用能源电力央企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集聚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组织跨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扶持力度。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战略领域和产业领域,推动组建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解决好能源电力产业的“卡脖子”技术问题。
三是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强化创新导向的企业考核与激励机制,对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中长期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支持企业科研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重在奖励真正做出重要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激励,健全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政策。
四是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先进能源企业、科研机构在能源科技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利用我国超大市场的规模优势,加快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与应用,增强科技创新的国际吸引力。提高能源电力行业科研环境国际化程度,积极举办高质量全球能源电力科学会议,打造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品牌。探索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开展技术合作,研究建设海外科技创新中心的可行性。(作者单位: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江蓬新
校对: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