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07-26 09:09
韩春颖
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新时代老区帮扶工作除了进一步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关紧堵死大规模返贫的闸门之外,重点是对因病因灾或因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困难予以及时有效地帮助,对老区群众发展新产业、拓展新业态、推广新技术中遇到的难题予以有力支持,助力老区发展,促进老区人民共同富裕。
光伏发电,是对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不仅有可观的经济效益,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老百姓将之形容为“晒着太阳、躺着数钱”。江苏省海安市将光伏发电与困难帮扶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促进老区人民共同富裕,助力老区发展、乡村振兴,在电站建设、效益分配、长效管理等方面探索出一条光伏帮扶的新路子。
项目建设的推进
海安市以村为单位,以100千瓦为基本功率规格,先从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开始,逐步推进至经济薄弱村,力争通过几年持续努力,实现村村全覆盖。每年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老促会精心制定光伏帮扶工作方案,并召开光伏电站建设工作部署会,市领导到会讲话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
项目以村为主体,老促会、慈善协会按电站功率予以资金补助,对于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每10千瓦补贴1万元。全市在2021、2022年分别建成20个光伏电站,政府每年补助资金达200万元,每座100千瓦电站实际补贴10万元,实际带来1300万元的乡村发展投入。2023年在经济基础一般的村建设的10个100千瓦光伏电站项目,每座电站的补助资金提高到20万元。未来,对于经济薄弱村,则会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
为解决电站选址和电能消纳难题,海安市探索出村村互联、村企合作的解决方案。
100千瓦光伏电站的建设屋面大约需要1000平方米,这在产业相对单调的农业村很难找到合乎要求的建设位置,即便勉强找到合适的安装屋面,电能消纳也是个难题。如果光伏电站发的电无法就地消纳,在国家和省市所有补贴政策已经清零的情况下,每千瓦时的销售价税后所得只有0.39元。如果能就地消纳,尤其是作为工业用电消纳,每千瓦时售价则能达到0.8元左右。
为了解决光伏电站建设场址选择难题,最大限度地实现电能就地消纳,“谭港模式”应运而生。谭港村是海安市高新区邻近市区的一个城郊村,村域内有亿元企业11家,2021年,村域工业企业在受到疫情影响下依然实现工业产值108亿元。谭港村充分发挥本村优势,主动对接没有安装建设条件的村,并积极与村域企业联系协调。经过对接联系,17个村在谭港村的工业厂房上建设了“光伏飞地”,而且17座光伏电站生产的电能基本能够实现就地消纳。电站建在谭港村的企业屋面上,电站产权和收益依然属于各建设村。
村村互联,让不具备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的村获得了建设光伏电站的机会。为了鼓励企业助力电站建设,就地消纳电站电能,通过协商确定企业使用光伏电站的电能,电价在国标同等电价的基础上打折优惠,优惠幅度一般在70%~80%。企业用电价格与过去相比明显下降,而且在盛夏用电高峰期不会再有拉闸限电的现象。村企合作在光伏电站建设上实现了共享共赢,有效激发了电站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在“谭港模式”的示范引导下,全市其他区镇也在村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经建成或在建的50个100千瓦光伏电站,全部以村企合作模式建设。
项目收益与发挥的功能
海安地区属于亚热带气候,日照充分,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124小时。在光伏帮扶工作开展之前,海安市邀请有关专家,包括光伏设备生产企业专家,对光伏电站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反复计算验证,在确认综合性价比可行的基础上,开始推广建设,而且把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起步功率确定为100千瓦。在一期20座光伏电站建成投运后,对比之前的理论测算进行核验,确认各项运营指标达到或超过之前的预算,取得了优良的经济效益。
光伏帮扶电站产生的效益主要用于帮扶,助力老区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这一出发点,在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落实时,就将电站建成后的收益分配及用途以文件形式明确:帮扶光伏电站产生的收益,一部分划归村慈善工作站,用于帮扶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另一部分划归村集体,主要用于乡村环境改善、文化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助推与普及。
据统计,已经建成发电一年多的20个光伏电站,年发电总量达233.76万千瓦时,形成经济效益152.6万元,其中划归村慈善工作站72.72万元,救助困难村民661户、750人次,划归村集体账户48.48万元,助力完成村公益项目10个,5个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得到助推普及。
阳光产业与阳光管理
光伏电站建设的资金、光伏电站建成投入运营后获得的经济收益,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到困难帮扶、乡村面貌改善、产业振兴上,每一分钱都必须在“阳光”下运作。光伏电站从项目立项、任务划分落实,到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再到按招标程序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及审计,每一个环节都要在“阳光”下规范运作。
与其他区县相比,海安的光伏帮扶工作之所以能够高起点、成规模推进,关键就在于从一开始就确定了以村为建设单位,自始至终做到了产权、收益、管理职责的明晰,避免了帮扶资源的堆叠与浪费,实现了帮扶的精准性,也有利于群众的监督,让有限的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帮扶效用,助力老区发展、村民共富,促进乡村振兴。
产权归属。光伏电站是“一只下蛋的鸡”,下的“蛋”归谁,必须首先确定“鸡”的主人是谁。早在光伏电站开工建设之前就以文件形式明确,无论市里资助资金的比例为多少,电站产权都归属项目建设村。只有电站产权归属得到明确,项目建设村的积极性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建设监管责任才能得到落实。
收益监管。光伏帮扶电站产权归村,收益当然也全额归村。每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完成交付使用的时候,建设单位都会帮助村里的管理人员下载一个光伏电站运行状况实时监管APP,每天产生的电能都能通过这个软件实时查看到,每天的经济收益都是清晰可查的。
后期运营维保。光伏电站建成后,建设单位一般会提供3年的免费维保。3年后就完全交由业主维护管理。维护做得好,不仅发的电多,而且使用寿命也会得到有效延长。为了做好后续维保工作,确保光伏电站优质高效安全运行,海安市老促会出台了《海安市光伏电站帮扶项目实施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项目建设、长效管理和收益分配等责权利逐项予以明确。
值得肯定的是,海安市以村为单位,高标准、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将光伏电站建设与困难帮扶、老区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操作性强、可复制推广的海安光伏帮扶工作经验。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市老区开发促进会)
责任编辑: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