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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论坛|坚持系统观念保障能源安全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04-18 15:47

鲁刚

  无论着眼经济—能源—环境宏观体系,还是立足能源系统本身的复杂特性,能源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系统性。特别是对于正处于结构性调整过程中的能源系统,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是最大的安全挑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来破解。基于系统观念认识“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带来的能源安全问题,需要关注如下5个维度。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全方位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是全方位安全,至少要同步实现供需安全、资源安全、通道安全、科技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金融安全、合作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等九大安全。其一,实现全方位能源安全,需要对九大安全各自的底线有个基本安排。如铁矿石行业,有研究提出了25%自给能力的底线要求。其二,九大安全性质不同,固本重心不同,强身策略不同。有的依靠多元化,有的依靠创新,有的依靠提升参与全球治理的水平。其三,能源安全愈发关系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土安全等其他国家安全领域的耦合联动程度不断加深,对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多个领域起着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在极端场景和应急响应情况下,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能源安全共保共享。总体上,实现全方位安全就要努力做好“十个手指弹钢琴”,有的要谋长远,有的要守好底线,有的要抓关键,有的要坚决做强,即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实现能源安全保障核心能力的系统性增强。

安全重心逐步向电力安全转移,做好战略性调整与政策准备

  要统筹近期与长远,妥善处理近中期关于油气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问题,更要积极谋划应对电力安全愈发重要带来的能源安全保障新形势。较长时期内,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仍将维持高位。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电气化率持续上升,到2050年将超过50%,但高比例新能源的随机性波动性等特质将同步带来电力安全新挑战。需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依靠高质量发展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双碳”目标下需要统筹油气资源安全和电力安全的关系。首先,如果依靠新能源发展降低油气对外依存度,初步测算,2030年实现油、气对外依存度分别降低10%,预计分别需要新增新能源9亿千瓦、6亿千瓦,煤电装机提高0.5亿千瓦、1亿千瓦。当然这并不经济,也会给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更大挑战。从这个角度出发,总体上,要坚持平稳有序替代。其次,油气资源安全问题仍是首要问题,特别是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必须服务国家能源安全全局要求,动态优化化石能源替代节奏,保持多元化能源供应结构。再次,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功能,以增强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总体裕度和整体韧性,为应对一定时期部分能源品种紧缺提供更大的灵活空间,避免被掣肘。

  面对能源安全重心向电力安全逐步转移的全球性趋势,需要从见招拆招向着眼未来40年的战略性准备转变。一方面,从底线思维出发评估电力系统的发展模式、平衡模式、脆弱点等,从战略思维出发对关键矿产资源、技术储备、基础理论突破等方面开展系统性谋划。另一方面,在国家安全政策层面,根据未来能源安全重心转移态势,需要重新研究几个行业间的安全投入与产出关系,相关政策支持力度需要随着重心转移逐步调整。

紧抓新型电力系统结构性变化,防范化解能源转型系统性风险

  要重视3个方面问题:一是脆弱结构,系统的薄弱环节;二是风险连锁反应的动态过程,引发系统风险的机理;三是系统结构性变化的转折点,预防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

  关于脆弱结构,核心在于由常规机组构成的电力系统向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变,这种随机性、波动性给系统供需两侧带来的冲击,逐步由量变积累向质变演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抗扰动能力变弱。

  关于风险连锁反应的动态过程,需要防范能源转型的系统性风险。由于能源—电力—经济社会关系日趋紧密,一个能源品种的问题,可能引发能源系统、电力系统的安全问题,进而对经济社会形成较大影响。这需要建立能源安全系统性风险预警体系和打断机制,加强重点环节预警,加强风险传递机理识别,设计打断机制以中断风险传递链条。

  关于系统结构性变化,需要关注迈向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过程中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属性的重大改变,甚至有必要研究调整电力安全观。其一,气象属性增强。过去的电力系统是最大的人工系统,遵循物理规律,整体可控。随着电力系统源、网、荷与气象条件的全面深度耦合,世界上最大的人工系统也必须面对气象这一属性的客观变化。安全的概率性问题将更加突出,相应的电力电量平衡、规划方法等需要优化升级,基于人工系统的电力安全观也应该进一步研究调整。其二,金属属性增强。由于风光、新型储能、氢能等发展,电力系统上游由煤、气等一次能源逐步向金属矿产转变,新型电力系统基础设施的金属属性逐步增强。从安全角度看,这涉及几个战略性问题:一是电力系统的规划,特别是技术路线选择、新能源等发展规模、开发节奏必须有相匹配的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能力,要同步规划。二是基于金属的基础设施性质不同于一次能源的消耗性,意味着要从技术、标准、全产业链等环节,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关键矿产资源的循环发展。

立足关键基础设施系统,认识风险跨系统传导的关键链条

  关键基础设施是指那些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具有基础性影响的系统和设施。关键基础设施相对一般基础设施,具备2个主要属性:其一是安全属性,其二是赋能属性。此外,从关键基础设施系统来看,当本体出现问题时会引发连锁反应。比如煤炭、油气运输通道出现问题,会带来电力保供和能源安全问题;同样,电力系统枢纽环节出现问题,也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因此,需要立足各类基础设施之间的连锁反应关系和各自在国家经济社会中的功能定位,围绕安全和赋能2个属性,进一步研究扩展构建涵盖能源与其他关键基础设施关系的能源安全框架。在这一框架指导下,对保障能源安全的认识就不会仅仅聚焦在能源本体的脆弱性,也要从关键基础设施连锁链条中看能源的脆弱性,从支持国家经济社会资源配置、承载碳减排转移的大局中看脆弱性。因此,能源安全的脆弱性结构就有了以上3个层次。

着眼经济—能源—环境关系重构,谋划保障能源安全

  第一,着眼经济—能源—环境关系向新发展格局—新型能源体系—“双碳”目标同步重塑,首要重视能源产业安全。一方面,能源是经济发展的血脉,是保障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要素。另一方面,“双碳”目标下能源发展所蕴含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未来的能源产业,特别是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需要立足大国竞争,高度重视产业发展安全,做出总体、长期谋划,实现产业的主动安全。这个安全不仅要解决“卡脖子”、断链问题,也要在未来培育形成一个集群式发展、多产业链供应链并存、有韧性裕度的新型电力系统产业。能源具备基础设施的要素属性和拉动经济的产业属性,关键在于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在不同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战略倾斜及配套政策。

  第二,要重视同步重塑过程中治理不协同对能源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其一,能源新技术新产业的良好发展,有力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但也面临节奏不合理给现有系统带来冲击的风险,需进一步加强产业规划与电力系统规划的协调。其二,新发展格局构建过程中,要求能源系统布局能够跟上,最好超前,但彼此不协同就会带来风险。需要坚持经济布局、能源布局一体化同步规划,实现能源能够适度先行,避免能源跟随式的发展模式、规划模式。其三,研究表明,随着新能源的发展,系统成本开始上升,如果成本控制和疏导政策不到位,就会面临电力行业发展不可持续的风险。这要求加快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三,要重视全球治理秩序。需要以命运共同体为指引,深入参与全球治理,全面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引领建立绿色低碳全球能源治理格局。要讲好中国碳中和与世界碳中和关系的故事,加强多边对话和合作,坚定走中国道路。其一,全球层面,我国碳排放预算空间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二,正视中国“世界工厂”地位,意味着碳减排承担着全球责任。其三,面对安全发展、安全减排的客观需求,要客观认识我国资源禀赋基本条件,碳中和不等于煤电完全退役,需把握好存量资源退出节奏。其四,应用好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等平台,阐述我国立场、我国减排路径和时间表,为我国产业平稳转型争取更多时间。(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