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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观察|风光新能源发展势头强劲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03-03 14:21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王睿佳

  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这一年,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并检验了我国能源绿色发展阶段性成果,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已然肩负起实现“双碳”目标的重任。

  风光保供成绩亮眼

  2023年1月13日,国新办举行“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信息,2022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在1.2亿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将超过7亿千瓦,带动了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12亿千瓦,风电、光伏产业已经位列最具竞争力的产业。

  新闻发布会透露,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其在能源保供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一是风电、光伏已成为我国新增装机的主体。二是风电、光伏发电已成为我国新增发电量的主体。三是风电、光伏发电保供作用越来越明显。根据电网公司调度数据,2022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出力约占平均用电负荷的15%左右,最高可达40%。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江苏、山东、浙江等光伏发电装机大省午间用电高峰期间,光伏平均出力系数达到0.5,有力支撑了能源安全供应。

  作为山西首个风电供暖惠民工程,国家电投集团所属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项目是我国较大风电供暖示范项目,到2022年底已经顺利运行4年,缓解了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可保证2312户易地搬迁居民、135个商业用户温暖过冬。

  政策支持助力发展

  2022年,我国新能源相关发展政策频频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21项具体政策举措,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为支持在交通枢纽及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推广低碳设施设备。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充分保障多晶硅生产企业电力需求,鼓励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加大绿电消纳,完善产业链综合支持措施,推动上中下游平衡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光伏产业链建设,推动光伏产业链的平稳、健康发展。

  大基地、分散式“双管齐下”

  2022年7月27日,国新办举行“加快建设能源强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能源局把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作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起全力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

  2022年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指出,我国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已经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项目正在陆续开工、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第三批项目审查。风光大基地项目的推进与落地紧锣密鼓走上正轨。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推动100个左右的县、10000个左右的行政村乡村风电开发。

  在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下,地方开始试水分散式风光发电的“整县推进”。2022年6月,《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发布,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新能源+乡村振兴”方案。2022年9月29日,河南省淮滨县开工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全省试点工程,该工程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方案、全国率先开工建设的首批试点工程。

  2022年12月9日,上海市经信委等四部门印发《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22年起新建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屋顶面积安装光伏不少于50%;推动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光伏,到2025年安装不少于1吉瓦,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这为上海市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应装尽装按下了快进键,也为全国各省市推广光伏分布式项目建设提供了范本。

  “海风”补贴提振信心

  继2021年6月广东省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后,2022年,山东、浙江等省表示给予海上风电补贴,为“海风”的发展带来持续利好。

  时任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表示,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2022年4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暂时执行全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同时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为期10年的项目补贴为海上风电在浙江的发展注入一针“催化剂”。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