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电网 时间:2023-11-15 10:27
一、公司简介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于1997年6月6日随重庆市直辖成立,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重庆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电力销售和供电服务工作。经营区域覆盖全市38个区县,供电面积7.9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3000万人,用电客户1734.3万户。截至2022年底,重庆电网拥有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7916.4万千伏安,22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13631.8千米。2022年售电量1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营业收入657.2亿元,同比增长18.5%;资产总额873.4亿 元,同比增长11.4%。重庆电网西接四川、东联湖北、南临贵州,是“西电东送”重要枢纽之一。复奉、锦苏、祁韶、建苏、金塘五条直流特高压线路横贯重庆,500千伏形成“两横三纵”环网结构,22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区县,城镇配电网实现升级换代,农村配电网持续巩固提升。公司系统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流程
统一考试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组织考试→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申报核准→公示核准的拟录用人选→签订协议。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报名方式: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zhaopin.sgcc.com.cn),按照网上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招聘职位详细信息,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和志愿,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简历筛选
公司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查询,我公司将以招聘平台个 人消息、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获得考试资格的毕业生,未获得考试资格的不再通知。
3.组织考试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第一批统一笔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平台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4.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申报核准
根据考试成绩和企业岗位需求,结合毕业生应聘意向,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
5.公示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进行公示。
6.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原则
以充实公司相关岗位人才储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团队竞争力为导向,结合招聘岗位需求,坚持德才兼备的招聘标准,贯彻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 招聘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应聘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无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适应电力企业工作。患有色盲、双耳听力障碍或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视为不适合公司岗位招聘要求。特别提醒,在后续面试环节中,将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提交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建议参照公务员标准),请自行准备。
(3)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的毕业生。毕业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标注的获得学位时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2.在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过程中,应聘毕业生教育经历、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在校成绩等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予以解除:①伪造教育经历,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虚报在校成绩的;②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③ 违反规定录用或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三)优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筛选、录用:
1.第一志愿选择重庆公司的毕业生。
2.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专著,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等。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招聘计划
2024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人数约385人。具体包括:
1.提前批校园招聘计划约305人;
2.第一批统一考试招聘计划约80人(表1)。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对计划中任一招聘岗位, 若报名或参考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或招录比例的,公司有权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存在疑问或歧义的地方统一以公司人力资源部解释为准。
责任编辑:于彤彤
校对: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