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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开新局 权威声音丨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 刘涛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4-01-19 09:24

全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 刘涛

  基于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2023年以来,煤炭司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领导下,始终牢记保障能源安全“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稳价决策部署,统筹把握发展与安全,研究细化煤炭稳产稳供举措,指导各产煤省区和煤炭企业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持续强化煤矿生产组织,全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煤炭运行呈现“产量稳、进口增、库存高、价格降”的良好态势,为全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压住了舱、兜住了底。

  “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序核准一批安全智能绿色大型现代化煤矿,确保煤炭产能接续平稳、煤炭产能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明确了坚定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为下一阶段的煤炭工作指明了道路。煤炭司将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多举措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过去一年,煤炭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加强调度监测,强化统筹协调,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切实抓好煤炭保供,多措并举保障能源供应。坚持煤炭保供“六调度一会商”,为及时调整优化保供政策提供支撑。开展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专项监管,坚决保障好民生用煤需求。做好重点地区煤炭供应保障协调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全国煤炭产量在2022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增长,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迎峰度冬期间全国统调电厂电煤库存稳定保持在2亿吨以上。

  精准把握发展形势,有序推动煤炭先进产能建设。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在晋陕蒙新等重点产煤省区,有序核准一批承担区域保供任务的大型现代化煤矿项目,稳定煤炭产能接续。动态掌握全国煤矿投资项目产能、建设进展等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煤炭保供相关政策措施,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将煤炭产能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积极推进行业升级改造。组织召开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对下一阶段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举办煤矿智能化发展高级研修班,加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梳理全国首批智能化煤矿建设经验,遴选发布《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截至目前,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陆续建成验收,累计建成564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单面平均能力达到500万吨/年,煤炭行业减人增安提效取得新成效。

  强化行业发展规划引领,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组织开展“十四五”煤炭规划中期评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十四五”煤炭清洁开发与利用规划实施的意见》,对“十四五”后半程规划实施进行安排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山西、蒙西、蒙东、陕北和新疆煤炭绿色转型供应保障基地建设,不断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订,发布《煤炭行政处罚办法》,进一步完善煤炭政策体系、应急保供、煤炭储备等制度规定,夯实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法治保障。

  践行安全理念,推动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发挥煤矿瓦斯部际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支持政策。科学调增煤层气产量规划目标,进一步提振产业发展信心。修订发布《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快重点勘探开发项目建设。煤层气产量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煤层气产量达1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5%;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煤矿瓦斯利用量超过58亿立方米。

  积极应对多变国际市场,促进煤炭进口大幅提升。密切关注地缘政治变化和世界能源供需格局走势,进一步强化对全球煤炭行业发展的监测分析。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发挥最大市场优势,巩固和拓展与俄罗斯、蒙古、印尼等煤炭能源资源大国合作。2023年,进口煤炭共计4.7亿吨,同比增长61.8%,为国内市场提供了总量的补充和品种的优化。

统筹推进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煤炭司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以煤炭绿色智能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持续抓好煤炭稳定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有序核准一批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稳定接续。紧盯晋陕蒙新等重点产煤省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加快释放优质先进产能。及时准确研判煤炭供需形势,确保煤炭产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督促重点产煤省份、指导企业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煤炭保供的关系,避免“一刀切”式的区域停产。

  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全面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在晋陕蒙新的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中优选一批产能储备煤矿,建立一定规模的调峰储备产能。在极端情形下,组织“向上弹性生产”、快速释放储备产能,促进市场供需平衡。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效力,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地方和企业定期自查,发挥现场检查和重点督查作用,推动检查结果与考核绩效挂钩。

  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加快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研究编制并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24—2027年)》,重点推进煤炭开发节能减碳,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煤炭提质加工利用水平。鼓励有关产煤地区、煤炭企业先行先试,探索不同煤种煤质的精细化分类模式和技术应用方向,提升高值化高效化利用率。进一步完善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强化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商品煤质量跟踪检测和管理。

  坚持迭代升级,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发展水平。在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验收的基础上,系统评估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效,总结智能化建设经验做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推进智能化建设,强化常态化运行监测分析,力争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持续提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促进煤层气增储上产。聚焦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推动中浅层煤层气持续稳产,加大深层煤层气开发力度。组织编制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建设方案,推广煤矿规划区、准备区、生产区“三区联动”井上下联合抽采。加强煤矿瓦斯数据统计体系建设,提升煤炭行业应对甲烷管控基础能力。

责任编辑: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