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1-11-10 14:46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其中,《方案》提出,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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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雅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