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4-07-22 16:07
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4〕39号)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在庆元百花岩风电项目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处以619.428974万元罚款。
据该公司官网公开信息,庆元县百花岩风电场项目位于浙江省庆元县东南部,共分两个区域,其中西部区域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兆瓦的风电机组,东部区域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6.25兆瓦的风电机组,全场共安装40台6.25兆瓦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0兆瓦,同步配套建设集电线路、2座220千伏升压站以及储能设施。该工程由中国能建浙江院设计、浙江火电采购承建,于2023年3月9日开工。
另据公开报道显示,庆元县百花岩风电场项目首批风机已于2023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成功。
据信用能源网站,该工程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即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4〕39号)中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六十四条对中国能建浙江火电处以了619万余元的罚款。条例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