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2-24 09:31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实施的法治背景,紧扣能源安全新战略要求,构建起覆盖全行业的信用建设框架体系。这一纲领性文件的出台,为未来一段时期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标志着我国能源信用治理进入系统化、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对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行动方案》以顶层设计明确能源信用发展路径
《行动方案》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的工作原则,并设定了到2027年底的清晰目标。这为各方力量协同推进信用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避免了“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确保了工作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法治引领的信用规制赋能。《行动方案》最鲜明的特色是实现了能源信用建设的法治赋能。2025年1月1日实施的《能源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要求建立能源行业信用记录,《行动方案》以此为根本遵循,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形成 “法律—政策—标准”的完整实施链条。这种法治引领的设计,既解决了以往信用管理缺乏刚性依据的问题,又为行业信用建设划定了法治边界,体现了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治理理念。
问题导向的治理机制创新。针对安全生产失信、市场交易违约、资质许可造假等诚信问题,《行动方案》提出了精准治理方案。其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信用评价—分级监管—奖惩联动”的闭环机制:通过公共信用评价将主体划分为 A、B、C、D 四等,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 C、D 类主体提高抽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这种“守信者降成本、失信者付代价”的机制设计,直击诚信缺失的痛点,体现了“管到点上、治在要害”的监管智慧。信用修复环节,《行动方案》建立了“统一申请、同步解除”的跨平台协同机制,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即可完成修复,实现 “一次申请、全网通办”。这种人性化设计既维护了失信惩戒的严肃性,又给予市场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彰显了监管温度与力度的统一。
数字赋能的数据基础建设。《行动方案》将数据共享作为核心支撑,提出持续升级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信用中国”网站的数据互通。这一举措针对性解决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通过修订《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归集范围和共享标准,为信用精准画像提供数据支撑,为《行动方案》实施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推动融合创新的应用场景。《行动方案》超越了传统的“记录—评价—惩戒”模式,强调信用手段与行业管理、企业运营、市场交易的深度融合。特别是鼓励探索“信用+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信用产品国际互认、支持信用服务对外合作等举措,将信用从监管工具拓展为赋能行业发展的生产要素,为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显著提升了信用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行动方案》以思想引领能源信用实践理念
《行动方案》体现了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思想,内含丰富的信用工作新理念,对指导信用实践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体现信用即资产的理念。 引导能源行业深刻认识到,良好的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能够带来融资便利、交易机会、政策支持等实实在在的收益。反之,失信行为将导致寸步难行。
体现共建共享共用的理念。能源信用体系建设非一日之功,也非一方之责。必须打破信息孤岛,联通数据链条,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治理格局,让信用建设的成果惠及所有参与者。
体现信用赋能发展的理念。要超越将信用视为单纯监管工具的传统思维,积极探索信用在促进技术创新、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国际市场、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赋能作用,使信用建设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
体现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培育“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文化。开展“信用建设进企业”活动,通过案例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建立能源行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从信用建设的制度约束升华为诚信自觉的价值导向。
《行动方案》以蓝图指引致力能源信用建设开新篇
《行动方案》的能源信用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企业、协会、社会各方协同发力,积极稳妥将宏伟蓝图转化为生动的实践和显著的成效。
强化内生动力,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各能源企业,特别是大型骨干企业,应率先垂范,将信用建设提升到公司战略层面。建立健全覆盖投资、建设、生产、交易、合作等全流程的信用风险内控机制,设立首席信用官或专门信用管理部门。积极作出并履行信用承诺,主动公示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数据应用,激活信用信息价值。 企业应依法依规向“信用中国”“信用能源”等平台共享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如中电联,应继续深化“电力信用指数”等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拓展监测维度,提升预测精度,并探索在油气、煤炭等细分领域推广类似指数,为行业提供更精准的信用“天气预报”。
拥抱创新场景,拓展信用服务边界。 积极响应“信用+金融”模式,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良好信用,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获取更便捷、更优惠的金融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发符合能源行业特点的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供应链金融等产品。大胆探索信用在绿电交易、碳市场、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领域的应用。
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治理合力。行业协会应依据《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公约、评价标准和行为规范。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信用培训、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剖析。对守信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性约束,形成行业内部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机制。
对标国际规则,提升跨境信用能力。随着能源领域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深化,企业和协会应积极参与国际信用标准制定,推动中国能源信用标准、信用报告的国际互认,帮助中国能源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提升信用形象,规避信用风险。
《行动方案》的出台,为新时代能源信用建设指明了方向。从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到中电联的实践探索,再到企业的具体落实,能源信用建设已形成多层次推进的良好态势。只要坚持以《行动方案》为指引,凝聚各方智慧与力量,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构建起一个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能源信用新生态,为实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信”动能。(北京信用学会常务副会长 阮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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