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4-28 17:10
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发布
中国能源新闻网见习记者 赵雅晴 记者 赵坤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介绍,《若干举措》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50%来自民企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能源变革。近年来,民营企业在能源技术攻关的“深水区”中展现出强劲的创新实力。
“目前,一大批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智能电网、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民营企业参与的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约占50%。”徐欣说。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若干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鼓励创新发展方面,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成果共享。
徐欣表示,“《若干举措》将持续推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模式,鼓励民营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重大能源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标准,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与民营企业协同合作。”
此外,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转型升级,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培育能源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为民企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持久动力。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重大项目
为发挥民营经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运行灵活、市场敏锐度高的优势,《若干举措》聚焦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业态发展两个关键方向,助力民营企业开辟投资新赛道,培育经济增长强引擎。
在投资能源基础设施方面,《若干举措》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项目。
在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上,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技术和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充电设施领域已成为民营经济的重要阵地之一——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新核准5个核电项目,引入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民营企业所持股比均达到10%以上。
“《若干举措》出台后,将助力打造能源领域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徐欣强调。
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合适的环境和土壤。
通过“准入放宽+监管强化”的组合拳,《若干举措》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促进公平准入、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若干举措》提出健全市场准入,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
徐欣透露,“提升服务效能,降低办电成本,预计未来五年新增低压办电‘零投资’受益主体超100万户。”
《若干举措》还指出,加大电网、油气管网能源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支撑投资决策;探索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市场秩序,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开放;加强市场监管,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能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政务优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简化审批流程,多举措打造民营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的能源领域营商环境。”徐欣介绍,在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上,《若干举措》提出多项务实举措。
具体而言,优化项目审批,鼓励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
同时,《若干举措》还将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能源领域涉企收费监管,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走出去”,加强有关国家能源政策宣介,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随着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也将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徐欣说。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