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2-21 15:49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 白宇)2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核电工程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旨在加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规范核电建设市场秩序,合理确定核电工程造价,保障核电工程质量,促进核电产业协调健康发展,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暂行办法》明确,该文件所称的核电工程主要包括核岛工程、常规岛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核电工程定额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要求,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核电建设各有关方的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提出,国家能源局履行核电工程定额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负责制定核电工程定额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组织建立核电工程定额管理体系等工作。同时,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核电工程定额专家委员会,负责核电工程定额的技术审查,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
根据《暂行办法》内容,受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组建核电工程定额总站,负责核电工程定额管理的技术支撑与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具备核岛工程建筑安装资质的相关单位,按照定额总站的统一规范要求,分别组建核电工程定额分站,作为定额总站的分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设或调整,主要负责收集并提交基础数据和材料、协助定额总站开展核电工程定额制修订等工作。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核电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核电工程定额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