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3-10-08 10:18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能源行业发展、改革与监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主要负责信息化规划及项目建设管理、网络与信息系统运维、能源数据和信息统计分析、网络安全技术支撑与保障以及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要求
综合处: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京内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内,要求熟悉政府会计准则,熟悉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熟练操作财务信息系统,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有会计相关实习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备注: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 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报名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7.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8. 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良好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登录招聘报名网站,搜索“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iguopin.com。
2.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00。
3.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初审
信息中心将结合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国聘校招平台多种方式(微信、短信提示、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信息中心将视情研究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笔试成绩至少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按5:1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可能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附件材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论文答辩材料、科研成果等);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当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原则上按照1:1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如考察后人选不符合条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顺延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五)公示与聘用
1. 公示。信息中心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国家能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备案与聘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国家能源局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相关官网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络畅通。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06655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下载:
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于彤彤
校对: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