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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 办法(2023年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3-09-27 14:1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对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pdf《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ofd


  责任编辑:高慧君

  校对: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