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6-07-20 11:07
为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及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发挥区域电力市场积极作用,江苏能源监管办持续推动省内经营主体参加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充分激发区域市场活力。
江苏能源监管办紧扣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江苏市场运营机构做好省内市场与区域市场衔接,完成平台适配、联调测试等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贯与规则解读,引导省内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区域市场交易。截至目前,江苏共有53家经营主体参与D-3日滚动撮合交易,98家经营主体参加区域绿电交易,参与主体数量居区域各省前列。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做好市场运营监测,加强省内市场与区域市场协同联动,充分挖掘区域互济资源,提升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全力服务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高质量建设与运行。
责任编辑: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