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24-07-11 12:16
为推动《供电营业规则》在全省顺利落地实施,江苏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积极指导全省供电企业多种方式开展《供电营业规则》宣贯、学习和培训工作。江苏省电力公司举办“知行”讲堂暨新版《供电营业规则》宣贯专题讲座,邀请国网公司营销部细致解读新规则重要条文。营销服务中心召开新版《供电营业规则》营销2.0改造宣贯培训会,对营销系统改动点进行变更解读。各市供电公司召开业务实施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就业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明确新版《供电营业规则》施行后业务工作举措。
新版《供电营业规则》自6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款新增9条、删减6条、修改61条,共10章110条,体现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的要求,体现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立法意旨,体现了供用电双方的主体平等地位,体现了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技术特性,体现了对用户权益的充分保障。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结合新版《供电营业规则》,督促供电企业继续加强服务能力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提高供电优质服务环境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责任编辑: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