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时间:2024-03-01 10:22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引导失信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企业信用,提升行业整体诚信水平,规范能源市场秩序。东北能源监管局靠前服务、创新方法,发出首张《信用监管服务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实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告知书》“两书同达”,为企业“改错”提供渠道与服务。
针对部分企业由于对信用修复政策以及修复的流程不了解,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导致其相关权利持续受限,影响经营活动的情况,东北能源监管局实施了“两书同达”,暨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将《告知书》一同送达当事人手中,旨在提醒和帮助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
《告知书》送达服务对象为因违法行为被东北能源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信息系统公示的失信企业。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局内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告知书》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工作。《告知书》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将通过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信息系统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相关法规依据以及信用修复途径等。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开展“两书同达”,广泛宣传信用修复政策,不断提高失信企业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企业主动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保障失信企业的合法权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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