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4-02-28 09:44
开创华北区域能源监管新局面
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童光毅
2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区域能源监管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全面做好新形势下能源监管工作。
健全机制促转型
体系化推动监管工作
2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积极谋划能源监管转型,监管工作呈现出“强意识、提能力、上水平”的局面。
以“三个平台 一套机制”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一是以能源规划建设监管平台强化中长期保供能力。分析研判华北各省(区、市)能源供需形势,报至地方政府,建立区域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库,推动在建项目2023年内投产25项。二是以供应保障协调平台强化重点时段供应。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开展度夏、度冬期间每日能源供应监测,强化省间电力互济协调,在夏季、冬季最大负荷均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保障京津唐未发生有序用电。三是以电力应急处置平台应对突发情况。全力抗击京津冀历史罕见洪涝灾害,以最快速度保障80万户受灾停电用户恢复供电,实现“一带一路”峰会等十余项重大活动“零闪动”供电。
开展供电服务质量提升“十项行动”。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频繁停电专项整治,强力督促供电企业完成近1500项问题治理,完成投资4亿元,惠及用户100万户。二是开展供电服务质量提升“十项行动”,覆盖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三指定”等问题,创建实施了涉及11个方面、60项指标的评价体系。三是加大对垄断企业的供电服务监管力度,按月召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分析会议,汇总季度情况报送至地方政府。2023年,共接收12398投诉工单约1000件,同比减少21%。
规范化做好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深化告知承诺制,提升许可规范化水平。率先作出电力业务许可全过程制度安排,出台资质类举报处理指引,使600余件投诉举报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做好资质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对于未持续保持人员许可条件的1300余家承装(修、试)企业,依法依规核实处置,率先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强化行政处罚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法制相关内部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
提质增效促发展
持续推进能源监管转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监管实践,对谋划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保障能源安全是监管工作的首要职责。华北能源监管局区位独特,一直肩负着保障首都能源安全的使命,做好重点时段能源保供以及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对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推动电力市场化建设是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工作部署。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当下,如何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保供中的关键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三,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是监管工作的价值追求。华北部分地区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区存在办电难的情况,偏远农牧民对于用上电网直供电力的需求较为迫切,如何通过加强监管逐步破解上述问题,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价值追求。
2024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将打造以“创新华北、安全华北、绿色华北、高效华北”为特点的能源监管质量效率提升年,以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技术创新深化和推动能源监管转型,服务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手段,扛牢能源保供首要职责。一是深化能源保供监管机制。继续深化“三个平台 一套机制”,加强能源供需形势预判,坚守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能源保供阵地,全面强化应急处突能力。二是以市场化手段提升保供能力。继续推进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深化绿电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促进绿电消纳,提升保供水平。三是完善数字化平台夯实保供基础。完善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库,进一步打通数据渠道,建立完善能源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平台,注重常态化增减电力安全监管平台接入单位,保障在应急情况下信息及时可靠送达。
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动真碰硬开展垄断环节监管。一是把握监管政策系统性。在电力领域,对于电网企业的调度、交易,重点是对供电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管;在油气领域,积极组织开展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二是提升监管行为系统性。完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月度工作分析例会、供电服务质量提升“十项行动”指标评价机制,进驻被监管对象单位、加大现场核查、增加日常抽查频次,以“穿透式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效果。三是增强内部流程体系化程度。制定全年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事项法制审核,严格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会议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能力。
协同发力,提供有效安全支撑保障。一是加强区域协同。联合山西、山东监管机构,强化全华北区域的大电网稳定运行风险评估与安全监管,注重局部坚强电网建设评估,不断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区域内河北、天津、内蒙古等地电力专委会常态化运转,积极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安全检查,畅通多部门联合应急处置渠道,增强对于极端情况下的电力应急保障能力。三是加强服务地方。积极与地方主管部门、重点能源企业对接,了解发展与保障能源安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报告协调解决,协同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