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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将农村能源转型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22-03-01 10:01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能源领域,文件特别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文件为做好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果说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阵地,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就是这块阵地中的重要组成。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就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前,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聚焦乡村振兴一以贯之,为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制定了顶层设计。

  蓝图已擘画,路径已明确,如何将农村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落到实处,需要进一步汇聚各方面的力量与作用。

  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使各项重点任务真正得以落实。在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中,应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把能源问题“要素化”,加强农村能源与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战略等规划的统筹协调,将农村能源消费需求及供应保障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地区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发展。同时,因地制宜推出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乡村能源建设的投入,不断探索新业态下的市场规律和经营模式,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能源央企、国企在农村能源转型发展中应积极发挥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意见》提出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用能质量,实现农村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农村能源投资规模大、效益低、回报慢,能源央企、国企要充分履行责任担当,在农村电网、能源站、充电桩、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农村地区大幅提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通过“新能源+产业建设”为农村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事关全面乡村振兴工作的成效。我国目前正处于农业现代化的起步阶段,未来高水平设施农业与农村综合能源有望实现融合发展,乡村清洁能源发展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这是农村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契机。但是,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使中央一号文件、《意见》精神落地,组织保障是关键。除了发挥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和能源央企、国企的支撑作用外,还需要试点带动和各方面的支持。面向乡村振兴,需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发展,构建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苏伟)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