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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鼓励工商业用户配置储能降低用电成本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时间:2021-11-03 14:09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11月1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再次公开征求《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出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即以当月购电价格为基数,各时段电价每千瓦时上浮3分。选定后1年内保持不变。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机制,宣传分时电价机制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责任编辑:赵雅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