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6-07-29 09:02
加快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激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查浩、耿大洲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持续扩大工程试点。推动海洋能多能互补发展,引导海洋能与相关涉海工程融合。到2030年,全国海洋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万千瓦”。《规划》为“十五五”时期我国海洋能开发从单机示范向产业化应用转变、持续扩大装机规模、完善产业体系提供了顶层指引与根本遵循。
一、意义重大,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正当其时
海洋能主要包括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和盐差能,具有安全清洁、空间分布广、资源储量大、能量密度高等优点。开发利用海洋能对于增加沿海地区绿色电力供应、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发展海洋产业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就近增加沿海地区绿色电力供应。相比于风电、光伏发电,海洋能发电时空规律性强、可预测性高且年际变化小。海洋能资源紧邻沿海省份负荷中心,电力输送仅需百公里左右。就近开发海洋能,既能持续提升沿海地区绿色电力占比,又能有效弥补风电、光伏发电的间歇性短板,进一步筑牢沿海地区电力供应安全防线。
有利于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海洋能利用涉及水下特种电机、耐腐蚀材料、浮体结构、智能控制等高精尖技术,能够带动相关材料科学、海工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施工等产业链整体升级,培育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新增长点。2025年“深海科技”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海洋能发电技术密集度高、创新性强,是我国海洋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发展方向。
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随着海洋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各类海上生产作业、防灾减灾、海岛防护等场景对清洁可靠电力供应需求持续攀升。海洋能发电由于接入便捷和隐蔽性好等特点,适合作为海岛和国防设施的独立供电电源,可有效解决海岛及海上设施供电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提升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海洋权益维护与海上综合保障能力。
二、基础夯实,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迎来关键窗口期
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总体已处于国际第一方阵。截至2025年年底,《“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潮汐能综合开发工程示范、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波浪能发电示范、海洋能海岛供电等主要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国在运海洋能电站及示范工程装机容量约9兆瓦,位居全球第四,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生态环境影响、资源储量等因素,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将成为“十五五”最具规模化推广潜力的海洋能品种。
我国潮流能发电技术已接近商业化,整体已达国际领先水平。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已有部分潮流能发电机组实现了长期示范运行,浙江LHD潮流能项目已实现连续9年平稳运行,连续运行时间保持全球第一;国内企业自主研发的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兆瓦级机组“奋进号”,已于2022年在浙江舟山群岛并网发电。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具备兆瓦级潮流能并网项目设计、机组建造和电站运维能力的国家。
我国波浪能发电整体已达到预商业化水平,大型化和海岛供电技术先进。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完成海上测试示范的波浪能发电装置最大单机功率达到1兆瓦,已有技术实现为偏远海岛供电,波浪能与网箱养殖、导航浮标融合等新业态陆续涌现。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成功在三沙永兴岛并网供电,占全岛当日用电总量13%以上;全球首个集波浪能发电、深海养殖、渔旅融合于一体的综合性海上设施“澎湖号”已实海况连续运行超过6年;海洋生态监测浮标“合作者号”成功实现了波浪能自供电。
我国温差能发电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已突破样机海试技术。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台20千瓦漂浮式温差能发电装置,在我国南海1900米水深海域完成了首次海试。相较其他海洋能品种,我国温差能利用技术研发起步较晚,但资源最为丰富,同时温差能具备多元综合利用价值,可同步实现电力生产、制冷、海水淡化、深层海水资源提取等多重功能,战略开发价值巨大。
三、多措并举,开辟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新局面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正从单纯扩大装机规模,向提升能源系统综合效能、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转变,但海洋能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仍面临多重制约。海洋环境复杂严苛,台风、巨浪、腐蚀等因素对设备耐久性提出极高要求;核心技术存在短板,装备大型化设计、智能运维控制、长期稳定运行、高效能量转换等关键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上下游产业链体系尚不健全,装备制造、海上施工、并网运行等关键环节供给能力不足。目前海洋能开发项目综合经济性偏弱,相较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成熟海洋新能源品类市场竞争力不足。
《规划》的印发实施为海洋能突破产业发展难题、破局规模化开发利用指明了行动方向。对于海洋能而言,规模化并不意味着简单复制风电、光伏的大基地开发模式,而是要坚持因海制宜、分类施策,选择资源条件好、技术基础扎实、用能保障需求突出、经济承受力较优的区域和场景,多措并举推动技术、装备、工程协同发展,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模式。
一是推动海洋能从单机示范向规模化工程升级,以工程化突破带动技术和产业成熟。规划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持续扩大工程试点”。2025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波浪能与海上风电同场开发、温差能综合利用、海岛海洋能多能互补电站等工程试点。“十五五”时期,应以规模化工程为牵引,不断积累长期运行数据,验证装备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完善全环节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海洋能从“能发电”向“稳发电、发好电、发经济电”转变。
二是推动海洋能与其他海洋产业集成场景应用,提升海洋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规划》提出“推动海洋能多能互补发展,引导海洋能与相关涉海工程融合”。从过去的产业发展实践来看,仅依靠海洋能单一业态开发是不够的,短期内难在装机规模与发展增速上对标风电、光伏等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除了推动海洋能发电场群规模建设外,挖掘海洋能在特色场景中的价值、开展海洋能多元业态应用也是重要的发展路径。在资源条件适宜的区域,推动海洋能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协同开发、设施共享,构建多能互补的海洋能源系统,减低综合开发成本。在海岛和深远海设施等用电需求刚性、电价承受能力强等场景中,依托海洋能“就地取能、就近利用”的优势,减少长距离输电和燃油运输成本,增强海岛和深远海设施的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在防波堤、港口码头等海岸工程场景中,依托现有水工构筑物布局海洋能装备,实现防浪御潮、海岸防护与零碳工业等功能复合,盘活海岸空间资源,拓展海洋能低成本落地渠道。
三是深化海洋能国际合作,打造海洋领域国际交流“新名片”。《规划》提出“深化可再生能源高水平国际合作”。海洋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新兴领域,也是连接能源转型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面向全球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充分发挥我国海洋工程、新能源装备制造和产业链优势,积极加强与全球海岛国家、沿海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海洋能技术研发、工程示范和产业应用等方面合作。围绕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绿电、淡水匮乏等生存痛点,推动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技术与海岛综合能源系统、海水淡化、海洋产业等融合应用,探索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针对赤道海域低风速、高流速等特殊环境,联合开展潮流能高精尖装备研发与国际标准共建,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前沿技术支撑。加强与新加坡、英国等海洋科技和能源创新领域合作伙伴交流,推动海洋能资源评估、技术创新、标准互认和人才培养合作,促进我国海洋能发展经验和技术成果国际共享,为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中国方案。
四、结语
《规划》的出台为推动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注入了信心,指明了方向。依托《规划》系统部署,我国将持续深耕海洋能技术攻关与工程实践,稳步补齐产业短板,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提升海洋能经济竞争力,充分释放海洋清洁能源资源潜力,推动沿海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