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0-31 17:31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负电价’不等于电厂需要向用电企业倒贴钱,也不等于‘负电费’。”在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社会关注的“负电价”现象,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作此回应。
张燕秦表示,我国电力市场由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等多层次构成,现货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一般在10%以内,电力中长期合同保障了发电企业电量电价的“基本盘”。从目前来看,综合中长期市场、新能源补贴及煤电容量电价等因素后,“负电价”对发电企业总体收益影响有限。
“当前,在新能源装机规模占比日益提高的背景下,‘负电价’既是电力供需关系呈现时段性不平衡的直接体现,也是新能源消纳通过现货市场价格的直接反映。”张燕秦指出。
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级现货市场运行更加健全,“负电价”现象或将更频繁出现。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份,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出现全天“负电价”现象,其主要原因为来水同比偏丰六成,同时,受气温下降影响,负荷同比下降两成,供需两侧“一增一减”,供给能力超过用电需求近四成。
张燕秦表示,短时出现“负电价”,可视为电力市场的“信号灯”,能够激励机组深度调峰、用户填谷用电,引导储能等各类新型主体的投资建设,共同为清洁能源发电让出空间。但若长期出现“负电价”情况,则可能意味着电力明显供大于求,需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据悉,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加强市场运营监测,密切关注“负电价”发生频次与持续时间,科学研判市场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现货市场“负电价”频次,稳定发电企业合理收益预期。
责任编辑:闫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