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能源消纳适应发展新趋势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2024-06-05

让新能源消纳适应发展新趋势

邱燕超

  从“弃电量”“弃电率”到“利用率”,我国评估新能源消纳的指标正悄然发生变化。
  在连续多年保持新能源利用率较高水平之后,“十四五”以来,随着我国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消纳压力持续加大。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实现电力系统最优化及成本合理稳定是业内普遍关注的重点。以降低新能源利用率为信号,放宽95%新能源消纳“红线”的讨论持续升温。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
  从95%到90%的变化,将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新能源利用率的下调,给电网企业“释放”了压力,可以有容量接入更多新能源并网,促进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提升,进而拉高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热情。
  另一方面,通过调整新能源利用率可以促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利用率下调的背景下,新能源企业若要保持盈利水平,将更加注重降本增效,通过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高新能源发电的效率和稳定性。
  此外,为缓解大量新接入新能源所带来的调峰调频压力,储能系统的需求有望增加,为储能类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很大程度上,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红线”,并不是说让弃用变得“合理”。事实上,只讨论弃用的绝对值,不关注实际的利用效率,忽视电力系统成本最优的价值,确实有误导视听之嫌。
  “红线”的放开,并非意味着新能源发电能力的降低。而是通过科学的手段,有效引导各地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发展质量。
  “红线”的放开,也非“弃车保帅”。为防止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全面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利用率短期内大幅下降的情况,《通知》设置了90%的利用率目标下限,以稳定社会各方预期,指导行业有序发展。
  总而言之,只有让新能源利用率在合理范围内,才能更好地保障新能源消纳。新能源消纳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政府和电力全行业的共同努力,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新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任编辑:余璇

Copyright :copyright: 2001-2023 中国能源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电力报》、《中国能源观察》上的新闻,版权归中国能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中国能源新闻网登载新闻业务的函:国新办发函[2000]232号。京ICP备150173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证09026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6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2238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21 互联网举报中心

广告直拨:赵飞 1351105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