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09-05 15:59
关于批准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3版)的通知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3版)的报告》(国家电投山核核安〔2021〕29号)、《关于呈报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3版)(报批稿)的报告》(国家电投山核核安〔2024〕16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确保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9月2日印发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