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部 时间:2024-07-02 15:12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泸水县外岩房锡钨矿等6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6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4年6月28日
1. 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泸水县外岩房锡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吉林松辽盆地南部伏龙泉天然气联合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密林石墨矿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曹四夭矿区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5. 广西融水翌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谋锡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6. 个旧市锐昌矿业有限公司锐昌锡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