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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3-11-27 11:14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宇航

  电话:(010)65645610

  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责任编辑:于彤彤

校对: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