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6-06 17:27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雷歆蕊 记者 周倜然)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行为,促进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分别从市场注册基本条件、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零售套餐、信息披露等11个章节明确了多项要求举措。
在市场注册基本条件方面,《规则》指出,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用户必须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用户可自主选择批发或零售交易模式。所有交易需通过省级“e-交易”平台操作,用户在同一周期内仅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绑定服务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规则特别设立了用户身份转换机制,电网代理购电商户可每季度末转换身份参与市场交易,已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若转回电网代理购电,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
《规则》明确了多种套餐类型。零售套餐按照交易方式分为标准套餐、定制套餐和特殊套餐。特殊套餐包括微利套餐和绿色套餐。标准套餐面向所有用户开放挂牌交易;定制套餐限定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且年用电量超1亿千瓦时的大用户协商定制;微利套餐专为10千伏以下、年用电量≤50兆瓦时的小微企业设计,固定服务费率不超过3元/兆瓦时且免除偏差考核;绿色套餐则明确绿电/绿证交易价格参数。交易周期设置年度、多月、月度三类,其中年度合同电量仅允许调减,月度电量可在每月23日前调整D+3日后(D为交易日,D+3 为执行日)的未执行部分。
在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方面,《规则》明确,除法规政策和市场规则规定的披露内容外,市场成员应通过“e-交易”平台披露《规则》要求的零售市场相关信息。单个售电公司代理电量不得超过全省零售总量的30%,所有售电公司须提交足额履约保函。对恶意竞争、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将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报青海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查处。电力交易机构被赋予监测职责,可对交易价格设置合理参数区间防止市场操纵。
《规则》配套发布的4个附录详细规定了套餐编码规则、表单模板及操作指南,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交易工具。《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青电市〔2024〕9号)同步废止。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