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7-21 16:38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冯聪聪)7月21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印发《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明确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山西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2026年暂定为240万千瓦。
方案明确,集中报价特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中的集中报价行为,覆盖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交易市场。
在参与主体资格方面,方案严格限定,仅允许参与山西电力市场的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同一集团按需可以分别申请多个集中报价管理主体。方案同时明确,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的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
此外,方案还强调,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其独立市场地位、调度管理关系及交易结算关系,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仍以注册主体进行报价。参与集中报价的企业及所在固定场所,应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严格与本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相隔离。
对于有集中报价需求且满足申报条件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方案规定需共同向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提出集中报价书面申请。申请信息应包括发电企业名称、机组名称、所属集团、装机容量、项目类别、报价场所、公平竞争承诺书、所属集团证明材料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对发电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电力交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集中报价关联关系,向经营主体披露,并将公示无异议的集中报价以书面形式报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能源局备案。
方案还对退出集中报价机制作出详细规定。单一新能源企业申请退出的,需通过山西电力交易平台提出申请,经所属集团同意后提交受理,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核验通过后次日取消集中报价标签,群组内其他企业关联关系保持不变。群组内所有新能源企业申请退出的,由初始申请企业提出退出申请,经群组其他企业确认后提交,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核验通过后次日取消所有相关企业集中报价标签。
责任编辑:高慧君